保障記者勞動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的開始 2010/09/01
今天9月1日是記者節,當大家都在痛批置入性行銷、反思媒體專業淪喪之餘,記者勞動條件日漸式微的問題也愈趨嚴重,新工會法已於今年六月通過,勞工將不再只侷限在企業內成立企業工會,未來記者、新聞工作者成立產、職業工會透過集體力量,落實記者勞動條件權益保障的的空間將更大,進而提昇媒體品質,捍衛全民「知」的權利。
1994年跨媒體的新聞工作者發起「九○一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催生了新聞專業組織,期盼藉由新聞專業自主來提升媒體品質,16年後我們發現媒體品質不但未提升,反而成為政府、財團置入性行銷的工具,錯誤百出、腥羶色的報導,讓民眾開始不信任媒體,質疑新聞採訪之專業,記者的職業尊嚴宛如腳踏墊被眾人踐踏還不能嫌髒。
其實在商業媒體惡意競爭,新聞專業淪喪的問題背後,藏著記者低劣勞動條件的惡果,每日平均工時超過八小時,每週超過五個工作天,可能還要隨時待命,接受上級臨時的指派工作,也許新聞之採訪訪時效,是媒體工作的一大特點,但在高工時、高壓力、高風險的勞動環境下工作,記者的薪資卻未高人一等,這一兩年更是出現以實習之名,做新聞採訪工作之實的22K「實習記者」。
在如此惡劣的勞動條件下,記者的高流動率已成常態,但永遠只想到自己口袋的大老闆們,以經費有限、共體時艱為由,遇缺不補,致使第一線的記者工作量大增,薪資卻還是原地踏步,除此之外,可能還要自負採訪工作所需的聯繫、交通等費用,而單一記者的勞資糾紛也時有所聞,在沒有集體勞工組織可以代表爭取,記者想憑單一之力,捍衛自身權益,根本就是痴人說夢,比登天還難,個人在生活不得已的壓力之下,也就只好屈就於愈顯惡化的勞動條件。
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達成上級指示、餬口飯吃的壓力,遠超於新聞自主專業的使命,媒體的惡意競爭,「公平」、「客觀」的新聞報導為何物?各家老闆才不在乎,他們在意的只有收視率和訂閱率,最後,大眾的閱聽新聞的權益也被埋沒在這畸形的惡質媒體環境中。
新聞媒體是民主國家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第四權,政府不應只是將媒體當做政治操弄的工具,應使其保有專業自主之空間,記者日趨低劣的勞動條件應受到重視。台灣勞工陣線認為,明年五月一日新工會法實施之後,新聞記者等相關從業人員,成立產職業工會的空間大增,未來記者將以集體力量捍衛勞動條件,以對抗資方的不當壓迫,從而建立新聞專業自主,並維護社會大眾閱聽新聞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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