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立法院初審通過工資債權優先抵押權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2011/10/27新聞稿

立法院初審通過工資債權優先抵押權
勞陣:盼這會期三讀通過,「誰反對、抗議誰」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2011/10/27新聞稿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7)日將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正案」,擬將工資債權清償順位優於抵押權,針對這次修法,台灣勞工陣線表示肯定,並希望立法院能於本會期三讀通過,讓勞工在遭遇積欠工資之事故時,能夠有機會優先獲得工資返還。然而,針對如工商協進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等的聯合聲明,認為若修法通過將衝擊銀行對企業融資意願及授信額度。勞陣表示,倘若不是企業違法,積欠勞工工資就不會是個問題,工商團體的聲明可笑極致。

  最近,因太子汽車積欠員工薪水長達十個月,引發太子汽車工會的罷工與抗爭,多次協商無法解決後向立法院陳情,除希望立法委員協助監督行政部門介入之外,同時推動修法保障勞工工資債權的優先性。然而,早在兩年前勞工陣線就已經透過立法委員翁金珠等提出勞基法第28條修正案,希望將工資債權清償列為第一順位,以保障勞工權益。修正的條文內容為:「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之債權,有優先於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及一切債權受清償之權利。」勞陣表示,工資是勞工唯一的經濟來源,本來就應優先保障,而銀行在放貸的過程中,本應將其他風險評估在內,且銀行往往已在利息上獲益,實沒有道理反對。

  已故工運前輩曾茂興先生在世時,曾經積極推動這項修法,但都在銀行業者的百般阻撓而事與願違,其在病重住院時,仍然念茲在茲的提醒工運後進繼續推動,讓勞工的工資債權優先保障,因此,這次的修法意義深重。惟避免銀行業者透過放貸過程中的貸款契約約定所有權轉移,以致勞工看得到吃不到,為日後立法和行政部門要更進一步因應的問題。

  最後,勞工陣線表示:「工資為勞工唯一的經濟來源,理所當然受到債權優先之保障」。因此,勞陣希望工商團體和銀行業者要有良心,不要阻擾本次修法,否則,勞陣將發動抗爭,以維護勞工的權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