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十八趴,消弭社會對立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10114
軍公教人員退休領取18%優惠存款的爭議,再度引發社會激烈討論,此時馬總統宣示要進行改革,民進黨蔡主席也主張立法院召開臨時會,進行修法。勞工陣線認為,朝野政黨必須為此特有之「歷史共業」,理性對話討論,以民主法律程序,進行制度性改革,一勞永逸,解決社會對立與紛爭,拋磚引玉地呼籲,應秉持以下列三大原則,進行制度性改革。
一、民主化原則。威權體制時代,威權政府自行決定公務員福利與待遇,被統治人民毫無置啄餘地,但台灣已經進入民主社會,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公僕的待遇當然要經由人民決定,必須經由立法院通過。去年八月立法院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二條,給了優惠存款法源依據,但利率卻法無明訂,考試院以行政命令處裡,導致18%的利率一年政府必須約耗費約800億元龐大預算,顯然該次修法過度擴充「法律保留」原則。未來應進一步修法,比照勞退條例中明定退休帳戶保證收益的方式,明定其優惠存款利率。
二、合理化原則。公務人員之退休保障,必須符合世界各國退休金制度的水準,目前有公務人員退休時所得替代率超過甚至接近100%的情形,在全世界聞所未聞。由於軍教人員長期未繳所得稅(101年起才申報),繳稅勞工退休保障不足,導致社會民怨四起,這種制度性的差別待遇,導致的衝突對立,政府實必須正面因應解決。
三、保險化原則。公務員18%優惠存款的出現,乃是彌補公務員公保養老給付沒有年金化的缺失,所設計的「擬年金」制度,過去三十年前基層公務人員薪資低,市場利率高,因此以數十萬元的公保養老給付,存入專戶以優惠存款之利息,來彌補退休保障之不足,政府負擔尚輕。但政府過去不積極推動公保年金,在公務員薪資持續提高,市場利率持續下降後,政府負擔膨脹到一年八百億的天文數字。而且過去十年當中,政府更撥補三千多億元彌補公保虧損。因此,有關公務員的退休金,應從「預算補貼化」轉變成「保險年金化」,讓所得替代率應與保險費率連動,積極推動公保年金制度,才是根本改革之道。
公務員與勞工退休制度比較表
退撫 | 一次退休金:一年1.5個月 最高53個月 月退金:一年2%,最高75% | 勞工退休金 | 每月提撥薪資6%,保證收益兩年定存。六十歲後,分240期領取。 | |
公保養老給付 | 一年1.2個月,最高36個月。 | 勞保年金 | 一年1.55%,平均薪資:最高60個月平均。 |
註: 退撫與公保均以以退休當月計算薪資,公務員加薪其月退休金也比照調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