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勞陣於「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民間公聽會」所提出的問題

一、台灣的勞工是否能夠期待勞動專業法院的誕生?
目前的勞工案件均與一般民事案件相同,由普通法院依民事訴訟法加以審理,未慮及勞工案件的特殊性與專業性,完全不具備諸如歐陸許多國家勞動專責法院之重要功能,例如便宜、迅速、專業等訴訟程序原則暨法官表現,對於仰賴工資維生、卻不得不憑藉司法訴訟以貫徹權利之勞工而言,「訴訟障礙」成為各界所詬病之所在。站在維護勞工權益之立場,請問賴準院長,未來您領導下的司法院,有無成立勞動法院之願景?有無建制獨立於民事訴訟法之外的勞工案件審理專屬程序法的準備?在未及實現之前,就現有對於勞工貫徹權利所面對之訴訟障礙,是否有任何的解決想法與政策?

二、台灣的勞工如何期待具有勞動專業性的司法人員?
在法官的養成過程中,缺乏勞動暨勞動法專業素養,一直是各界批評的焦點:特別是在許多沒有制定法基礎的情況下,法院對於勞動案件的見解過度歧異,甚而有諸多完全立足於傳統民法思維之判決出現,尤其在關於勞工團結權暨工會保障之爭議上,法院經常呈現幾無任何集體勞動法素養之窘態,令人遺憾。請問賴準院長,您是否有應如何加強法官勞動專業性之想法與政策?面對諸如2011年5月1日將施行之勞資爭議處理法新法中,所設立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準司法行為制度,各界「不專業的法院恐將推翻專業的裁決」之擔憂,您是否有所準備因應?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基本工資審議現場

基本工資審議現場
◎ 林進勇

  筆者擔任本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勞方代表委員,整個審議過程,根本就是官方強力主導,勞資學三方只是跑龍套的配角,完全是「假勞資參與,真官方獨斷」!



  馬總統去年推動、立法院通過施行的「兩公約施行法」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但此次,基本工資調整的水準,並沒有依循達到「維持本人與家屬合理生活水平」的目標,明顯違法。且完全不理會全產總提出的依照「每人每月最低消費支出」乘以「扶養人數」的計算精神。

  觀察這次整個基本工資的審議過程,勞委會去年底先以「擴大勞資對話」為藉口,修改審議辦法,增加勞資雙方代表比例。該辦法送到行政院,躺了三個月,直到八月二十六日才通過,九月七日勞委會才確定勞資雙方推派的代表,九月十三日首度會議舉行,時程倉卒令人不解。

  十三日首度會議,勞資雙方各自發言完,僅有中場休息半小時的空檔,名曰讓出席委員相互溝通,但根本沒有進一步協調的空間。休息結束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就強渡關山,宣讀早已事先決定好的調整幅度三.四七%,送交行政院核定,不理會勞資雙方的意見。整個審議過程,絕不是行政院宣稱的「共識決」,因為勞資之間,根本沒有彼此折衝產生的共識,完全是官方一手「獨裁決」。

  這次的調幅,官方以物價指數成長率四.四七%為基礎,但「考量」失業率之後,調整為三.四七%。這種充滿主觀判斷的任意性獨斷,根本對勞方之主張視若無物。

  台灣基本工資三年未調整,相較於日本近三年來調整基本工資達三.七八%、韓國十八.一%的水準,而中國光是今年第一季就提高基本工資達十七%。而這三年來台灣基層勞工面對高漲的房價、物價與房租等生活開銷的提高,早已苦不堪言。對於一五八萬領取基本工資的最底層勞工而言,月薪增加六百元或時薪增加三元,根本是杯水車薪,而吳敦義內閣一直宣稱簽訂ECFA之後,經濟即將起飛,看來一般庶民與基層勞工的口袋,恐怕還是空空如也。

(作者為大同工會理事長、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刊載於2010/09/22自由廣場)

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基本工資調整3.47%,馬政府敷衍、欺騙勞工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 2010/09/13

基本工資調整3.47%,馬政府敷衍、欺騙勞工
2010/09/13

  已經三年未調整的基本工資,在勞委會以行政程序一再拖延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首度開會就在今日(13日)終於做出調整3.47%,17880元的決定,對照於日本近三年來調整基本工資達3.78%、韓國18.1%的水準,中國光是今年第一季就提高基本工資達17%,台灣勞工可說是全東亞最歹命的勞工。

  而自從上次調整基本工資2007年5月以來,到今年七月為止,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已經累積上漲達5.11%。勞工陣線對於馬政府竟然無視台灣貧富差距的擴大以及基層勞工的生活困難,以敷衍勞工的方式微調,表達最嚴重的抗議與不滿。

  整個基本工資的審議過程,根本就是一場欺騙勞工的大騙局。

  勞委會去年底先以「擴大勞資對話」為藉口,修改審議辦法,增加勞資雙方代表比例,淡化政府角色,政府宣稱將從「決定角色」淡化為「輔導協助」,讓勞資雙方學習對話,形成觀念共識。而該辦法送到行政院躺了三個月,一直延宕到8月26日行政院才通過,要求勞資推派代表,9月7日勞委會才確定勞資雙方推派的代表。

  9月13日首度會議舉行不到四小時,勞資雙方各自發言完,僅有中場休息十五分鐘的空檔,可私下溝通,根本沒有進一步協調的空間,最後勞委會主委就決定調整幅度為3.47%強渡關山。整個過程,官方強力主導,勞資政三方,只是配合的魁儡,勞委會根本是「假勞資參與,真官方獨斷」的詐騙行為。

  基本工資三年未調整,這三年來勞工的面對高漲的房價、物價與房租等生活開銷的提高,早已苦不堪言,對於158萬領取基本工資的最底層勞工而言,月薪增加六百元或時薪增加三元,根本是杯水車薪,勞工陣線認為,這等於是宣告吳敦義內閣的「庶民經濟」口號破產。

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保障記者勞動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的開始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0/09/01

保障記者勞動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的開始 2010/09/01

  今天9月1日是記者節,當大家都在痛批置入性行銷、反思媒體專業淪喪之餘,記者勞動條件日漸式微的問題也愈趨嚴重,新工會法已於今年六月通過,勞工將不再只侷限在企業內成立企業工會,未來記者、新聞工作者成立產、職業工會透過集體力量,落實記者勞動條件權益保障的的空間將更大,進而提昇媒體品質,捍衛全民「知」的權利。

  1994年跨媒體的新聞工作者發起「九○一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催生了新聞專業組織,期盼藉由新聞專業自主來提升媒體品質,16年後我們發現媒體品質不但未提升,反而成為政府、財團置入性行銷的工具,錯誤百出、腥羶色的報導,讓民眾開始不信任媒體,質疑新聞採訪之專業,記者的職業尊嚴宛如腳踏墊被眾人踐踏還不能嫌髒。

  其實在商業媒體惡意競爭,新聞專業淪喪的問題背後,藏著記者低劣勞動條件的惡果,每日平均工時超過八小時,每週超過五個工作天,可能還要隨時待命,接受上級臨時的指派工作,也許新聞之採訪訪時效,是媒體工作的一大特點,但在高工時、高壓力、高風險的勞動環境下工作,記者的薪資卻未高人一等,這一兩年更是出現以實習之名,做新聞採訪工作之實的22K「實習記者」。

  在如此惡劣的勞動條件下,記者的高流動率已成常態,但永遠只想到自己口袋的大老闆們,以經費有限、共體時艱為由,遇缺不補,致使第一線的記者工作量大增,薪資卻還是原地踏步,除此之外,可能還要自負採訪工作所需的聯繫、交通等費用,而單一記者的勞資糾紛也時有所聞,在沒有集體勞工組織可以代表爭取,記者想憑單一之力,捍衛自身權益,根本就是痴人說夢,比登天還難,個人在生活不得已的壓力之下,也就只好屈就於愈顯惡化的勞動條件。

  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達成上級指示、餬口飯吃的壓力,遠超於新聞自主專業的使命,媒體的惡意競爭,「公平」、「客觀」的新聞報導為何物?各家老闆才不在乎,他們在意的只有收視率和訂閱率,最後,大眾的閱聽新聞的權益也被埋沒在這畸形的惡質媒體環境中。

  新聞媒體是民主國家人民行使政治權力的第四權,政府不應只是將媒體當做政治操弄的工具,應使其保有專業自主之空間,記者日趨低劣的勞動條件應受到重視。台灣勞工陣線認為,明年五月一日新工會法實施之後,新聞記者等相關從業人員,成立產職業工會的空間大增,未來記者將以集體力量捍衛勞動條件,以對抗資方的不當壓迫,從而建立新聞專業自主,並維護社會大眾閱聽新聞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