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白衣天使的【過勞人生】記者會新聞稿20110510

白衣天使的【過勞人生】記者會新聞稿
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立法委員黃淑英國會辦公室

  今年的五一勞動節,超過三百位護理人員第一次走上街頭,對於長期以來惡劣的勞動條件及不對等的勞資關係發出怒吼控訴工時及休息權的不當扭曲,護理師勞動權益的嚴重侵蝕,導致護理人員身心俱疲,更直接對病人的生命安全和照護品質構成威脅。有鑑於護理師在「護病比」、「嚴重超時」等職場環境下,「過勞」的情形極為嚴重,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護權會)今年針對護理師的「過勞指數」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白衣天使過著「黑白的過勞人生」,處在一個過度勞動的惡劣環境。因此,護權會、台灣勞工陣線及立法委員黃淑英要求衛生署必須立即解決這個積弊以久的老問題,而護權會將於近日正式成立護理工會,為護理人員繼續努力。

  連續六年,護權會及台灣勞工陣線都會針對護理人員各項的職場問題進行調查,包括護理人員的痛苦指標、基本勞動條件,以及職業安全健康等,都引發了基層護理人員極大的回響。今年鎖定的議題是護理師「過勞」的問題,本次調查結果所突顯的現況,與護權會長期關注護理師遭嚴重剝削之職場環境問題相當一致,尤其是在護病比嚴重失衡已成為普遍性的狀態之下,其嚴重性足以構成「國安議題」,希望政府相關機關立即提出具體的改善措施。

  首先,護理師一天的平均工時都在10小時以上,明顯高於勞基法的法定工時,其中在一般病房一天工時10~11小時的最多,且各級醫療院所並無顯著差異。護理人員長工時的問題長期為人所詬病,在人力短缺的情況下,除執行照護病人的專業工作之外,常常要「校長兼撞鐘」從事許多非照顧病人之工作,例如評鑑時文書工作包括醫師部分,馬桶維修等書記或總務工作等,再加上交班時間,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情況極為普遍。護理職場不合理工時的問題甚多,包括延長工時沒有加班費,或是在沒有病人的時候,要求護理人員不准排班工作,日後再要求其返還該工時,致使護理人員每日超時工作,形成護理界私下所稱「負工時」或「借工時」的違法制度,以及雇主違法濫用「責任制」的問題,特別是後者,護權會四年前曾經揭露雖然部份工作部門的護理人員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責任制工時,但幾乎所有的醫療院都未將勞資雙方議定之工時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而這個問題迄今仍然沒有任何的改善,因此,護權會要求監察院應立即調查各級機關之失職行為,以杜絕護理人員過勞問題。

  其次,工作負荷過重亦會是造成護理人員過勞的主要原因,而「護病比」失衡的問題惡化,不僅傷害護理人員的健康,也嚴重威脅病人的安全與醫療品質。這次的調查發現,除加護病房外,大夜班普遍照顧人數最多,小夜班次之,白班最少,而且假日照顧的人數多於平日。其中,最令人擔憂的是,無論是平日或假日,大夜班的平均護病比都約高達1:20,而小夜班的部份則介於1:15~16之間,所謂最少的白班,事實上也高達約1:10~11,離馬總統競選承諾的1:7的護病比相距甚遠,甚至與美國賓州大學相關研究顯示,理想的護病比例為1:4的標準,有相當大的差距。近日來,媒體常揭露護病比失衡導致護理人員流失,以及對病人生命安全的問題,但在醫院唯利是圖之下,護病比的問題卻仍然持續惡化,而改善護病比失衡的問題亦是今年的五一勞動節護理人員遊行的主要訴求。勞委會於今年四月公布醫療院所勞動檢查結果,共抽查50家地區醫院以上醫療院所,結果有16家違法,高達六成三(19件)都與違反工時規定有關,然而這些違法醫院竟然在醫院評鑑都過關,持續請領健保給付,可見醫院評鑑落為「書面作假」、「醫醫相護的表面功夫」,嚴重欺騙大眾,醫療服務品質包裝在壓榨護理師的假象。

  在各項不利因素的共伴之下,護理人員的過勞問題日益惡化,因此,護權會、台灣勞工陣線及立法委員黃淑英提出以下幾點要求,如下:

一、護病比失衡問題持續惡化,衛生署應於年底完成醫院評鑑護病比包括白班、小夜班及大夜班,皆列入必要項目,並公佈此標準,以提升護理勞動條件及病人安全。

二、勞委會及衛生署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護理人員工時過長及休息權被扭曲的對策,杜絕護理人員過勞問題。

三、勞委會應持續針對各級醫療院所進行勞動檢查,並將勞動檢查結果納入醫院評鑑,此外,亦應公佈血汗醫院之名單。

  最後,護權會重申:「護理人員的勞動權益及病人安全不容有任何的妥協」。為改善護理人員之勞動環境,杜絕護理人員過勞死,護權會將於近日推動護理工會之組織,未來,更將透過集體的力量,解決護理人員勞動環境之不合理結構。

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照顧者的勞動保護

照顧者的勞動保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日前拜讀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先生發表於蘋果日報論壇的「過勞死的禍害」一文,文章標題乍看之下本以為終於看到醫師加入過勞死個案頻傳的討論,但文中卻有諸多如「過勞死為日本政客捏造的政治名詞」、「連醫護人員也計較工作時數」、「將護士護理師納入勞基法已經是錯誤的政策」、「現在居然有人想將醫師也納入勞基法保護」等言論,顯然這是一篇純粹以醫院經營者角度出發的評論,筆者除深達無法苟同之外,更深感倘若以這種思維經營醫院,台灣醫護人員的勞動處境及病患權益,不知將沉淪至何地。

  首先,對於「過勞死」的認定。由於近幾個月來,從高科技產業勞工、保全員、醫師到社工員,頻傳的「過勞死」個案,讓台灣社會不得不正視勞工在高工時下的職業病危機,而勞委會亦修訂了「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除明確化工時(長期加班)的認定基準,更將工作負荷評估要件,區分為異常事件、短期工作過重及長期工作過重等三類別。即使如此,台灣心腦血管案例通過勞保職業病認定的補償件數,從2006年才開始有案例出現,在2009年僅有26件,遠遠不及日本的293件與韓國的639件,可見台灣過勞死是被過度低估。

     其次,勞工「過勞」致「死」的問題,主要與「長工時」和「高壓力」有關。大部份的勞工面對競爭激烈的職場,被迫接受雇主片面違法約定的責任制工時,在休息權長期被扭曲之下而「過勞」,進而累「死」職場。筆者多年來與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合作,針對各醫療院所的勞動處境進行調查,發現許多醫院工時過長、沒加班費、不當on call及濫用責任制的違法情況嚴重,這不僅損及醫護人員法定勞動權益,更危害病人的醫療品質。眾所週知,救人和照顧人的工作,無論是在,工時保障長期被嚴重扭曲的主要原因是,在醫院經營者的成本考量之下,「護病比」嚴重失衡,每個醫護人員承受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巨大負荷,對於這群基層的醫護人員的職業安全更是一大威脅。

      最後,由於政府考量醫療工作的特殊性,醫療保健服務業於1997年7月1日納入勞動基準法時,就指定手術室、麻醉室等部門的醫事人員適用第84條之1的「責任制」工作者,亦即排除勞基法工時、休假之相關規定,但這並不表示勞工就毫無保障,而是勞資雙方必須參考勞基法之標準另行約定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並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但筆者發現,大部份醫院卻違法片面擴大責任制工作者範圍且未報備,不僅剝奪醫護人員休息權及加班費,更導致這些辛苦照顧人的勞工普遍過勞。

  所有的受雇勞工都應受到勞基法保障,是基本人權,迄今,在醫院經營者和衛生署的惡意阻擋下,醫師仍然是勞基法外的孤兒,而其他醫事人員雖適用勞基法,卻在政府放縱雇主違法的情況下,各勞動條件的保護形同具文。然而,過勞的勞工就好比一條彈性疲乏像皮筋,最終將導致無法修復的傷害。因此,如何避免勞工「過勞」,政府應確實落實勞動條件的檢查外,更應提出嚴密的勞動條件檢查計劃,且提高勞工職業健康行政機關的位階,例如,在勞動部下成立「職業安全健康署」等,以確保未來相關法律的落實,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

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努力就能改變! 孫友聯偕妻小護勞工

  隱身在台北車站附近公寓大樓的台灣勞工陣線辦公室,屋子堆滿布條和標語牌子,工作人員忙進忙出,籌備五一勞工抗爭行動,幾位志工趴在地上製作抗議道具。六十一年次的孫友聯是這間辦公室的祕書長,他來自馬來西亞,「我是外籍配偶,但關心過勞議題,不分國界,這是每個地球公民都該行動的時刻!」
     勞陣是老字號工運團體,成立於一九八四年的戒嚴時代,走過二十七年抗爭歲月。孫友聯在台大社會系唸書時,就自願到勞陣實習,因為一股學生熱情與理想,一路堅持走下去,成為目前勞陣最資深的工作者,投身工運長達十六年。他笑說,在勞陣工作期間,開啟關心勞工議題的一扇窗,幫助許多勞工保障權益,他也意外賺到了一個「老婆」。
     孫友聯和太太全產總副祕書長黃吉伶是工運界知名的俠侶,兩人曾經在勞陣共事,不僅白天在各自工作領域關心勞工議題,回家後還會秉燭夜談,兩個小孩目前就讀小三和大班,也早已是街頭健將,從小跟著父母走上街頭抗議,不下數十場,成為標準的工運家庭。
     一九九二年來台求學,正值台灣社運高峰階段,孫友聯透過街頭運動瞭解台灣,他曾經嚮往台灣經濟奇蹟的繁華,原來背後存在許多壓榨勞工的辛酸故事。他不像一般僑生,唸完書就準備離開台灣,反而積極參與工運及各項社會運動,也選擇台灣成為自己的家,用真正的行動愛台灣。
     「當你深入瞭解社會缺乏公平正義的脈絡,你就不只是同情個案,你就會更想參與改變!」孫友聯說,當前勞工的過勞和窮忙,其實都是一體兩面,因為工作低薪資,勞工就要不斷犧牲地睡眠時間和身體健康去換取工資,「勞工不是操到死,就是窮到死!」
     不過,他還是很有信心,只要有人繼續關心勞工議題,關心社會議題,這個世界就有改變的可能性,「我們只要不斷喊下去,社會就會改變!」



  • 2011-05-01 中國時報 高有智/台北報導
  •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這就是學校教我們的事?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 嚴重違反勞基法 20110425新聞稿


    這就是學校教我們的事?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  嚴重違反勞基法

      台中市教育局竟然帶頭違反勞基法及忽視身障者的工作權利!最近,殘障聯盟與勞工陣線發現,台中市教育局與台中市學校於今年1月底,透過嚴重違反勞基法的方式進用身心障礙者,已達到定額進用之法律規定。殘盟與勞陣認為,這絕對不只是冰山一角,更憂心此舉會引起其他縣市之效尤。為了捍衛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利,殘盟與勞陣強烈要求勞委會與教育部必須正視與清查這些違法勞動契約和學校,並且嚴辦相關部會!
      殘盟和勞陣發現,在台中市教育局127網路公告的公文中,請各校用基本薪資自行進用臨時人員,以履行定額進用規定。台中市學校也陸續從今年1月底,公告身心障礙者臨時甄選這些甄選內容多處嚴重違反勞基法。殘盟和勞陣進一步分析這些內容,發現:
    一、6%的勞退金提撥要求勞工支付:勞退新制規定6%勞退金應由雇主負擔,此契約卻轉嫁為勞工自行負擔。
    二、勞動契約每月一簽:勞基法規定,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但這些工作內容,皆為繼續性及經常性工作,本來就不應用定期契約聘用,更遑論每月一簽!
    三、動輒解僱的規範:契約上的解僱條件意義未明,給予雇主過高解釋權,並且違反勞基法所規定之無故曠職及請假等相關規則(詳細內容請見附表三)。
      98711,《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定額進用新制上路,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必須定額進用3%的身心障礙者。但截至9912月底統計,仍有約40所的公立學校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殘盟過去參與相關會議,教育相關部門卻並未正視與積極解決此問題。一方面,企圖透過修法降低學校定額進用的比率;另一方面,有些學校則靠家長捐款及業務費等,用臨時人員聘僱身心障礙者。殘盟和勞陣認為,倘若這些公立學校的定額進用人員不足,正本清源的方式應是透過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正式」招聘身心障礙者,落實《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利。但是,這些用臨時人員聘僱身心障礙者的學校,全都在今年身心障礙者特考的開缺名單上缺席了。
    學校應是傳授正確知識跟價值體系之所在。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特地於第27條接櫫身心障礙者在工作與就業上,享有與其他人相同的平等權利。殘盟與勞陣痛心疾首學校淪為帶頭違法之處,並擔憂其可能帶給莘莘學子對身心障礙者之不當偏見。
    身心障礙者跟大家一樣,需要的是長期、穩定及有尊嚴的工作,而非臨時與窮忙的職缺。或許,現在的社會環境,仍存有對身障者是否能夠工作的疑慮和不了解,甚至是歧視。但是,說服公眾的最好方式就是公權力作為表率,具體執行身心障礙者的定額進用。因此,殘盟與勞陣強烈要求:
    一、教育部即刻發文給各縣市教育局,要求全面檢視各級學校聘僱身心障礙者的勞動契約,違反勞基法的部份,應馬上改正。
    二、教育部須要求各縣市教育局,協調各學校未足額進用之名額釋出正式職缺,透過身心障礙者特考或教師甄試進用身心障礙者,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利。
    三、勞委會與相關主管機關立即至有違法之虞之學校,執行勞動檢查。
    四、勞委會需要求各級學校及公家單位聘用身心障礙者之勞動契約,須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准,以確保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殘盟和勞陣呼籲身心障礙者參加51的反貧困大遊行,因為身心障礙者為就業的弱勢,雖然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的規定,但公部門的員額常用不定期契約與基本工資來因應,讓身心障礙者成為只領基本工資,不能穩定就業的工作貧窮者。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揭露勞動部升格五大爭議」,立法院應嚴審勞動部組織法 2011/04/21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

    「揭露勞動部升格五大爭議」,立法院應嚴審勞動部組織法
      立法院將於近日審查勞動法組織條例,而勞工委員會即將在2012年一月掛牌升格為勞動部,而「勞動部組織法」草案目前也已經在立法院等待審議,但審視該條例的內容,竟毫無開創性與前瞻性可言,行政院沒有藉著升格來徹底更新既有組織架構,以因應目前的勞資關係與就業市場發展,更沒有回應五都升格後中央與地方在勞工行政的分工,完全是既有局處「就地升格換招牌」的保守官僚作法,也失去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分工的重新改造的改革契機。

         根據行政院提出的「勞動部組織法」草案,未來勞動部底下設有:「勞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以及「勞動基金運用局」等三個次級機關。其中,勞工保險局原來就存在,勞動力發展署是原有職訓局及其所屬職訓與就服中心所改制,勞動基金運用局則是以勞退金監理會的基金運用部分為基礎,再移撥勞保局基金運作的51個員額,「轉型」而來。整體而言,了無新意,改變之格局甚小,爭議之處甚多。

    一、勞動基金運用局,恐成金融酷斯拉
         根據新勞動部的規畫,原來「勞退金監理會」結合勞保局的部分基金運用人力,成立一新的「勞動基金運用局」,未來「勞動基金運用局」將管理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約6100億元、舊制約5400)、勞工保險基金(3800億元)、就業保險基金(620億元)、就業安定基金(175億元)等基金的共約一兆多元的基金管理運用,全數由該局集中管理。目前的「勞退金監理會」,是「專業自主」vs「民主監督」、「收益」vs「安全」之間辯論擺盪的歷史產物。勞委會過去曾提出「行政法人」、「國營銀行」構想,爭取更大的用人與運作彈性,但未獲立法院採納,最後通過「勞退金監理會」的版本,解決了「脫離民意監督」的疑慮。

         但「勞動基金運用局」的設置,代表政府想大力自行管理操作基金投資,以在金融市場上獲得高收益的企圖心,但該企圖在既有公務體系僵硬的用人與運作架構下,極可能徒勞無功。三級行政機關雖可得到國會的「民主監督」,但一體的兩面就是容易受到行政直接介入,部長可直接撤換局長,局長將成為接受命令指揮的公務員,其「專業自主」性也將大受影響。「勞動基金運用局」的選擇,絕對是從「行政法人」、「國營銀行」一直到「勞退金監理會」以來,歷次對於該組織定位的最差選項,以僵化公務體系承擔龐大基金運作風險來意圖謀取高獲利,終將徒勞無功。

    二、職業安全衛生體制凌亂,未能整合成立「職業安全健康署」
         勞工陣線在1999年出版的「台灣勞工的主張」就曾主張要單獨成立「職業安全衛生署」。但在新規劃的勞動部當中,有關既有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行政組織架構,完全是不動如山,就地升官。職業安全衛生處與勞動檢查處就地升格為司,北中南勞動檢查所照舊,而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還被硬塞進「勞動」項目,被更改為「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職安的研究能量將更被稀釋。

         因此,為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的全面提升,防止過勞死與職業病的蔓延,統合職業安全衛生處、勞動檢查處與安研所之政策規劃能量,並直接統攝北中南各地勞動檢查所的「職業安全衛生署」成立,絕對勢在必行,將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研究、規劃、預防、檢查、處分」一條鞭,台灣勞工的安全與健康才能受到更完整保障。

    三、「勞動力發展署」員額嚴重不足,將繼續大量使用派遣工
         1999年職訓局接收自省政府的各地職訓與就服中心,使得職訓局首度有了龐大的直接服務民眾的就業安全體系,而就業保險於2002年的開辦,各就服中心更因承辦請領失業給付與失業認定,而從門可羅雀變成門庭若市,業務量大增數倍,但公務員的編制員額,卻一直無法獲得擴充,導致外包派遣、定期契約人員充斥,嚴重影響服務品質,也成為外界批評政府帶頭使用勞動派遣的根源藉口。目前行政院未回應此就業服務需求,增加員額相當有限,可見馬政府對於基層勞工失業問題的漠視與輕忽,實令全國勞工痛心與失望。

         「勞動力發展署」過度強調以企業需求的人力資源角度,將偏離就業安全保障的精神,避免投入過多資源於在職者之職訓,窄化對失業者的照顧與需求,則應改名為「就業安全署」,保障失業勞工之就業穩定與失業期間之有效協助,乃是社會大眾的期待。

    四、未重整中央與地方勞動行政分工架構,亂象叢生。
      目前因應直轄市升格,有關勞動檢查、就業服務等業務是否下放,引發中央與地方的爭議,而過去經濟部所屬加工出口區、工業區以及國科會所屬科學園區當中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之勞動檢查也形成特區化。而勞資爭議處理交由縣市政府處理的架構,也常導致資源弱勢的非直轄市縣市,其勞資爭議力理的能力與能量,嚴重不足,常被勞工所詬病。

      上述中央與地方,甚至中央部會之間,有關勞工行政業務上的重新審視與分工,並沒有藉著這次勞動部升格,而一併檢討,是一大缺憾,而錯過這次改革契機,未來恐沒有機會對於該架構進行徹底的革新。

    五、外勞業務應單獨成立「外國人工作管理局」。
      目前產業社福外勞以及專業人士總計超過四十萬人,而負擔如此龐大業務量的職訓局外勞作業組,過去業務量龐大號稱「天下第一大組」擁有超過三百位人員,也才在這幾年才分割為外國人聘僱管理組與聘僱許可組兩組,其中有超過八成是外包派遣臨時人力,嚴重的是這些人員都是直接負責審核許可等行使公權力之業務。未來這兩組,外勞管理組將改為跨國勞動力管理組,主管所有白領與藍領外勞政策、法規等工作,外勞許可組則改為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管審核案件等事務工作,等於原地踏步。

      成立「外國人工作管理局」,以提高政府對外國人來台工作的政策規劃能力,以更全面完整的視野,整合各地方政府之外勞查察人力,從政策規劃、管理、核可與稽查等功能,整合於一體,讓外國人在台灣工作的管理更上軌道。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工總反對勞委會每年調漲基本工資 勞工陣線強烈譴責:低工資政策才是造成經濟停滯的元兇2011/04/19新聞稿

    工總反對勞委會每年調漲基本工資
    勞工陣線強烈譴責:低工資政策才是造成經濟停滯的元兇

      針對全國工業總會今天在網路媒體上表示,「每年調整基本工資實際上主要受益對象是外籍勞工,反將傷害台灣投資環境」。勞工陣線表示,工總這種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台灣勞動條件日繼惡化,根據主計處的資料,尚有近104萬的勞工薪資不到2萬元,因此,今年反貧困五一大遊行,勞陣具體要求基本工資必須調整至22,115,以解決台灣日益惡化的工作貧窮問題。

      台灣的外籍勞工長期淪為被剝削的廉價勞工,不只是國內勞工團體抗議,更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目前在台灣的外籍勞工約有38萬人,其中產業工作者略為20萬人,雖然政府一再宣稱外勞政策的「補充性原則」,即有缺工的事實方得引進外勞,但事實上,外籍勞工已淪為被嚴重剝削的廉價勞工,在各種不平等待遇之下,早已成為最弱勢的勞動者,外勞薪資若是再與基本工資脫勾不僅是一種「就業歧視」,將嚴重違反人權和就業服務法的平權精神,外勞被剝削的情形無疑是雪上加霜。而外籍勞工的勞動條件下修,更將牽動台灣整體勞動條件的惡化,衝擊就業市場。就此,勞陣對於台灣雇主團體毫無人權意識的要求,表達最嚴正的抗議,並希望雇主團體拿出良心,不要讓低工資及惡劣的勞動條件殘害勞工,也不利台灣經濟的發展。

      台灣勞工所面對的不僅有失業周數增長、勞工大量退出勞動市場、部分工時與臨時或派遣員工大增,實質平均薪資更一口氣衰退到12年前的水準等現象,台灣勞工不斷工作卻仍陷入貧窮的困境。多年來,台灣政府鼓勵企業投資,政府不斷替資方降低成本,諸如「產業創新條例」等租稅優惠,就算是在民間團體一片批評風浪之中,仍在工商團體力促之下強度關山,企業更再次以「企業負擔」為由動輒出走要脅政府,反觀勞工,卻僅獲得600元的基本工資調升,可見台灣的GDP成長之後所享有的果實,顯然不是全體國民所共享的。

      去年9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時,全國產業總工會曾根據兩公約及我國的最低生活費標準與勞工每人平均扶養人數,計算出基本工資至少需要22,115元,但是最終在官方主導之下,只微幅調整600元,因此,勞工陣線強烈要求,勞委會必須明確說明今年基本工資審議委會的開會時程,並將基本工資調至22,115,還給勞工一個公道。

    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勞陣2011紀念T-Shirt

    台灣的勞工面對是一個越來越差的勞動環境,低工資、長工時的工作,就算我們辛勤的工作還是逃不了貧窮的威脅,「操勞」、「貧窮」讓勞工被壓的喘不過氣,勞工陣線特別針對這個現象,設計出2011年紀念T-Shirt,讓大家能夠重視這個問題。



    贊助價:
    捐款350元,送一件T-Shirt
    捐款1000元,送三件T-Shirt
    郵資70元,捐2000元以上者,免郵資



    因電腦有色差,請以實物為主,各色SIZE有限,售完為止。女版LS差在腰身與袖長,XSS差在下擺長短。


    另外推出兒童版,限量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