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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首富打噴嚏,總統問安;勞工呢?

首富打噴嚏,總統問安;勞工呢?
◎ 江明芸

  郭董二日公開砲轟政府花太多時間在處理美牛問題上,未對DRAM產業多花心力;馬總統隨即在四日接見郭董,交換產業發展意見,看在我們勞工眼裡,真是「羨慕得要死」!

  勞委會二月二十八日公布「掃A專案」,逾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加班費,檢查八千七百一十三廠次,違法比例高達三成,其中包括宏達電等多家大廠,皆有超時工作或是未發加班費的情形,此外,中華郵政也爆出員工超時加班,卻沒給加班費;令人不得不質疑政府長期以來的無為與漠視,連國營企業都無視於法規,帶頭違法。

  而最親民的廉價美食-泡麵,平均漲幅在這兩年內狂飆百分之十六,瓦斯、汽柴油也連翻漲價,幾乎每天只要打開新聞,就是物價上漲的消息。左顧右盼了老半天,政府只在去年提出公務人員調薪,進而對企業大老闆們道德勸說,可以的話幫我們這些可憐的基層勞工調薪。

  首富打個噴嚏,總統馬上率部會首長問安,但每天都在為生活辛苦奮鬥的我們,即使薪水已快無法養家活口、生活拮据困難,政府仍無視八百萬勞工的困境,任由老闆剝削壓榨毫無抵抗能力的我們。

  面對全球產業界的變動,郭董有一整個優秀的智囊團在協助他解決困難,但身在最底層的勞工遇到困難,可能連家人都沒得求助,而因生活困境走上自殺絕路的心酸案子,確實也層出不窮。

  親愛的馬總統,幾時你才會把關愛的眼神分一點給我們呢?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會員,新北市中和區民,刊載於2012/3/6 自由廣場)

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無薪假法制化 賤賣崩世代

無薪假法制化 賤賣崩世代
◎ 張烽益

在全國多數勞工陷入無薪假恐慌的時刻,馬政府丟出了將其法制化的震撼彈。可以合理懷疑:馬政府意圖將台灣資方長期違法行為就地合法化。

資方為何長期視勞動法如無物?因為勞動法令的落實,需要政府的決心及相應的檢查人力。但吳院長都說無薪假可得諾貝爾獎了,而馬總統在竹科的談話,也從不見其對執政團隊防範無薪假的努力給予肯定,反而以卑躬屈膝的言語姿態,拜託竹科企業老闆們不要違法。在這個脈絡下提出的法制化策略,是硬塞給全國勞工一個包裹著糖衣的毒藥。不但無法降低無薪假氾濫,更傷害了勞動法的基本精神,視台灣勞工於二○○八、二○○九年金融風暴下的苦難如糞土。

勞工團體為何普遍反對無薪假法制化?先前的億光事件,雖然在政府積極介入下取消了無薪假,卻更凸顯出資方慣於將應由其完全負責的經營風險,恣意轉嫁給勞工承擔,若非政府積極介入,全國各企業老闆一定會食髓知味,開始大放無薪假!這就是無薪假之所以違法的根本原因。

政府目前的相關勞動法令中,雖訂有延長失業給付、薪資補貼等相關促進就業措施,但不合理的高啟動門檻,根本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二○○八年之後,勞委會更提出一些諸如充電加值之類的消極補貼措施,但面對企業濫用無薪假,卻未落實法律的執行。顯然,馬政府抱有「不會那麼倒楣碰到二次經濟風暴」的隨意心態,來處理人民的苦難,導致今日勞工再次陷入恐慌與無奈。

資方恣意違法,政府又隨意面對問題的鬧劇,勞工究竟還要忍受多久?這幾年台灣勞動條件日益崩壞中,工時不減反增、薪資停滯甚至下降,這都是政府軟弱面對財團的結果。馬總統若再不提出積極的經濟促進計畫,並以堅定負責任的態度面對無薪假氾濫的隱憂,崩世代勢必成為台灣勞工的宿命。

(作者為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刊載於2011/12/2 自由廣場)

2011年11月4日 星期五

無心老闆 無薪員工
◎ 張烽益

  無薪假這個被吳敦義宣稱可以獲頒諾貝爾獎的新發明,在二○○八年橫掃全台,當時有超過二十萬名勞工受到波及。如今無薪假再度來襲,馬政府沒學到上次的教訓,依然束手無策,連最基本掌握訊息的通報體系都七零八落,勞工恐怕必須自求多福。

  科技大老理直氣壯說,政府不要管太多,馬英九則以拜託的口吻說,賺錢獲利的企業,最好不要放無薪假;頓時,高下立判,凸顯當前台灣,財團凌駕國家的現實。

  檢視這些放「無薪假」的企業,難道企業體質都比較脆弱?難道政府從沒關注協助過他們?難道這些企業都慘澹經營?答案顯然都不是。恰恰相反,這些放無薪假的企業,都是雄霸一方、向政府要地有地、要資金有資金、要免稅就免稅、在股市呼風喚雨的高科技明星級企業。

  無薪假只不過揭露了他們的貪婪,在冷血競逐利潤下,勞工被當成免洗餐具般丟棄的殘酷無情,口口聲聲說把員工當成企業重要資產,只不過是公關包裝的場面話。

  勞委會說,無薪假合不合法,憑藉有無勞資協議同意書來判斷,但當個別勞工面對人資部門發下來、並要求立即收回的協議書時,事實上根本毫無考慮猶豫的空間,如果沒有以工會集體力量為後盾所進行的集體協商,那一切的勞資協議都是企業的遮羞布罷了。

  政府如果不能對於這些過去幾年獲利上億企業,因應短期景氣循環,就大放無薪假的行為,進行有效的遏止與管控,而任由資方只要取得協議同意書,就取得合法性,那這個政府的無能,將不辯自明。

  科技始終來自人性,但是台灣這些號稱高科技的電子業,卻始終缺少人性。台灣的勞資關係,從台灣開始放無薪假的那一刻,就起了根本性的質變,「少了人性,多了算計」的管理方針,將蔓延各產業,未來勞資雙方將更斤斤計較、將本求利,其影響之深遠,執政者豈能不憂慮。

(作者為台灣智庫諮詢委員、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刊載於2011/11/4自由廣場)

2011年5月9日 星期一

照顧者的勞動保護

照顧者的勞動保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日前拜讀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先生發表於蘋果日報論壇的「過勞死的禍害」一文,文章標題乍看之下本以為終於看到醫師加入過勞死個案頻傳的討論,但文中卻有諸多如「過勞死為日本政客捏造的政治名詞」、「連醫護人員也計較工作時數」、「將護士護理師納入勞基法已經是錯誤的政策」、「現在居然有人想將醫師也納入勞基法保護」等言論,顯然這是一篇純粹以醫院經營者角度出發的評論,筆者除深達無法苟同之外,更深感倘若以這種思維經營醫院,台灣醫護人員的勞動處境及病患權益,不知將沉淪至何地。

  首先,對於「過勞死」的認定。由於近幾個月來,從高科技產業勞工、保全員、醫師到社工員,頻傳的「過勞死」個案,讓台灣社會不得不正視勞工在高工時下的職業病危機,而勞委會亦修訂了「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認定參考指引」,除明確化工時(長期加班)的認定基準,更將工作負荷評估要件,區分為異常事件、短期工作過重及長期工作過重等三類別。即使如此,台灣心腦血管案例通過勞保職業病認定的補償件數,從2006年才開始有案例出現,在2009年僅有26件,遠遠不及日本的293件與韓國的639件,可見台灣過勞死是被過度低估。

     其次,勞工「過勞」致「死」的問題,主要與「長工時」和「高壓力」有關。大部份的勞工面對競爭激烈的職場,被迫接受雇主片面違法約定的責任制工時,在休息權長期被扭曲之下而「過勞」,進而累「死」職場。筆者多年來與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合作,針對各醫療院所的勞動處境進行調查,發現許多醫院工時過長、沒加班費、不當on call及濫用責任制的違法情況嚴重,這不僅損及醫護人員法定勞動權益,更危害病人的醫療品質。眾所週知,救人和照顧人的工作,無論是在,工時保障長期被嚴重扭曲的主要原因是,在醫院經營者的成本考量之下,「護病比」嚴重失衡,每個醫護人員承受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巨大負荷,對於這群基層的醫護人員的職業安全更是一大威脅。

      最後,由於政府考量醫療工作的特殊性,醫療保健服務業於1997年7月1日納入勞動基準法時,就指定手術室、麻醉室等部門的醫事人員適用第84條之1的「責任制」工作者,亦即排除勞基法工時、休假之相關規定,但這並不表示勞工就毫無保障,而是勞資雙方必須參考勞基法之標準另行約定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並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但筆者發現,大部份醫院卻違法片面擴大責任制工作者範圍且未報備,不僅剝奪醫護人員休息權及加班費,更導致這些辛苦照顧人的勞工普遍過勞。

  所有的受雇勞工都應受到勞基法保障,是基本人權,迄今,在醫院經營者和衛生署的惡意阻擋下,醫師仍然是勞基法外的孤兒,而其他醫事人員雖適用勞基法,卻在政府放縱雇主違法的情況下,各勞動條件的保護形同具文。然而,過勞的勞工就好比一條彈性疲乏像皮筋,最終將導致無法修復的傷害。因此,如何避免勞工「過勞」,政府應確實落實勞動條件的檢查外,更應提出嚴密的勞動條件檢查計劃,且提高勞工職業健康行政機關的位階,例如,在勞動部下成立「職業安全健康署」等,以確保未來相關法律的落實,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

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努力就能改變! 孫友聯偕妻小護勞工

  隱身在台北車站附近公寓大樓的台灣勞工陣線辦公室,屋子堆滿布條和標語牌子,工作人員忙進忙出,籌備五一勞工抗爭行動,幾位志工趴在地上製作抗議道具。六十一年次的孫友聯是這間辦公室的祕書長,他來自馬來西亞,「我是外籍配偶,但關心過勞議題,不分國界,這是每個地球公民都該行動的時刻!」
     勞陣是老字號工運團體,成立於一九八四年的戒嚴時代,走過二十七年抗爭歲月。孫友聯在台大社會系唸書時,就自願到勞陣實習,因為一股學生熱情與理想,一路堅持走下去,成為目前勞陣最資深的工作者,投身工運長達十六年。他笑說,在勞陣工作期間,開啟關心勞工議題的一扇窗,幫助許多勞工保障權益,他也意外賺到了一個「老婆」。
     孫友聯和太太全產總副祕書長黃吉伶是工運界知名的俠侶,兩人曾經在勞陣共事,不僅白天在各自工作領域關心勞工議題,回家後還會秉燭夜談,兩個小孩目前就讀小三和大班,也早已是街頭健將,從小跟著父母走上街頭抗議,不下數十場,成為標準的工運家庭。
     一九九二年來台求學,正值台灣社運高峰階段,孫友聯透過街頭運動瞭解台灣,他曾經嚮往台灣經濟奇蹟的繁華,原來背後存在許多壓榨勞工的辛酸故事。他不像一般僑生,唸完書就準備離開台灣,反而積極參與工運及各項社會運動,也選擇台灣成為自己的家,用真正的行動愛台灣。
     「當你深入瞭解社會缺乏公平正義的脈絡,你就不只是同情個案,你就會更想參與改變!」孫友聯說,當前勞工的過勞和窮忙,其實都是一體兩面,因為工作低薪資,勞工就要不斷犧牲地睡眠時間和身體健康去換取工資,「勞工不是操到死,就是窮到死!」
     不過,他還是很有信心,只要有人繼續關心勞工議題,關心社會議題,這個世界就有改變的可能性,「我們只要不斷喊下去,社會就會改變!」



  • 2011-05-01 中國時報 高有智/台北報導
  • 2011年3月16日 星期三

    通膨吃掉了我們的健康

    通膨吃掉了我們的健康
    ◎江明芸

      從去年底到現在,短短兩個多月,不論吃的、用的,民生必需品價格皆以驚人的速度飆升,對此,吳揆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糖要減少用量不要太甜,像泡咖啡的糖用得太重,那就可能積少成多;有些是選擇的問題,例如前幾天到花蓮去,請同仁買了碗裝泡麵,發現有售價四十五元的,但是更多二十八元的,也有十五元、二十三元、十八元等,所以『看你要吃什麼樣的材料』,有些不是用碗裝,是用一般袋裝的就更便宜。」

      在什麼都漲、薪水不漲的年代下,民眾的消費習慣早以漸漸被迫向下修正,且改變的可能不僅僅只是糖少加一點,而是咖啡少喝一點,甚至直接戒掉咖啡。這對有選擇能力的中、上階級民眾而言,也許只是改變一個小小的生活習慣而已。但請問吳揆:是否想過那些身在最底層的民眾,根本沒有選擇的機會?在兩個月前,他們可能就已經餐餐吃十五元的泡麵了,物價飆漲後,他們的選擇卻是「要這餐餓肚子?還是下餐餓肚子?」

      民眾不僅要面對「吃不飽」的困境,還可能面臨「住不起」的窘境!房價的不合理,民眾買不起房子被視為「正常」外,愈來愈多人連租屋都成問題。台灣目前有一○三.八萬勞工每月薪資所得低於兩萬元,試問:這些勞工要如何在扣掉生活費後,支付高額的租押金以及水電費等必要支出?

      因此,社會開始大量出現「窮忙族」,身兼兩份工作以上,但薪資卻只能勉強支付其每日生活費用,且禁不起任何可能導致無法工作的疾病或意外。最近,過勞死案件層出不窮,究其原因,除了工時過長外,更與「工作貧窮」等問題脫不了關係。

      當吳揆在呼籲國人改變飲食習慣的同時,是否想過,國人吃的健康、住的健康,也正跟著物價漲幅逆向往下調整?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刊載於2011/03/06 自由廣場)

    We must do more to help the working poor get by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the prices of everyday necessities from food to household goods have risen rapidly. In response, Premier Wu Den-yih (吳敦義) suggested during a recent question-and-answer session at the Legislative Yuan that we should use less sugar in our coffee, for example, because to do so would enable people to save more. He also said that sometimes the problem is just a matter of choice.

    For example, when Wu sent a subordinate to buy instant noodles during a visit to Hualien a few days ago, he discovered that there was a wide range of products on offer, ranging from NT$15 to NT$45 in price. This, Wu said, is evidence that expenditure is driven by choice and the quality of food one wants to eat. He added that some instant noodles sold in bags are cheaper than those sold in cups.

    At a time when everything seems to be going up except salaries, many people have been forced to reconsider their consumer habits. In many cases these changes have involved more than simply using less sugar in one’s coffee. Some people might have to drink less coffee or even give it up altogether. For the middle and upper classes who are still capable of making such choices, this might constitute nothing more than changing an unimportant daily habit.

    However, that is not the case for those lower down the socioeconomic scale. I would like to ask Wu if he has ever given any thought to those at the bottom of the ladder who do not have the choices to which he alluded. Perhaps they were already eating instant noodles in bags costing NT$15 for every meal late last year. Following the sharp price hikes, maybe their choice now is which meal to skip.

    In addition to not being able to eat their fill, some people may not be able to afford to pay their rent. Owing to unreasonably high housing prices, it is already seen as normal not to be able to buy one’s own house, but now more and more people cannot even afford to rent. Today, 1.038 million Taiwanese workers subsist on a monthly salary of less than NT$20,000.

    What I would like to know is how Wu expects these people to be able to pay a high deposit, water and electricity bills and other daily expenses once their living costs have been deducted from their salary.

    As a result, a large number of “working poor” have started to appear. There are those who despite working two jobs, find that their income barely covers their daily expenses, and heaven forbid that they or a family member gets ill or is involved in an accident stopping them from working.

    Recently, there have been a string of cases of alleged karoshi, a Japanese term for “death from overwork.” In addition to excessive working hours, this is also intimately related to the issue of the working poor.

    I wonder if it occurred to Wu, as he called on the public to adjust their eating habits, that both healthy dietary habits and healthy living conditions are declining in tandem with the rise in commodity prices.

    (Chiang Ming-yun is director of education at the Taiwan Labor Front. Taipei Times 2011/03/11)

    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空椅子

         空 椅 子
         ◎楊建利

    一雙 一雙
    眼睛 入坐 空椅子
    一顆 一顆
    心 坐擁囚徒的席位

    那被囚的人呀
    你沒有
    躲藏 讓
    歷史的眼睛尋不到你的踪跡

    茉莉花  破空而出
    茉莉花好香
    破空而出的還有
    人間的真相

    心中的不忍湧向淚腺
    空椅子
    空椅子 變成淚
    的海洋

    那追月的彩雲
    那悲憫的月光
    撫慰
    海的潮湧

    空椅子 升起
    升起禮讚的
    曙光
    緩緩把大地舖展開來


    稚嫩的童音
    像春風                             扣動大地生命
    的扳機----


    那故國的小草
    那故國的野花
    那故國的人家
    那故國的炊煙

    (初稿於2010年12月10日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大廳,完稿於2010年12月14日返美的飛機上。)

    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沒工作 做白工

    沒工作 做白工
    ◎楊書瑋

      台灣看似走出金融海嘯的衝擊,景氣復甦,勞工亦擺脫無薪假窘況之際,重新觀察各種官方數據之後卻發現,不僅失業週數增長、勞工大量退出勞動市場、部分工時與臨時或派遣員工大增、實質平均薪資更一口氣衰退到十二年前的水準等現象,可見,勞工就業的春天並未隨著失業率下降而來臨,就業環境正遭逢一波波接踵而來的寒流來襲。

      通貨膨脹不只發生在物質生活上,就連文憑也遇上了通膨。高學歷不再是就業保證,大專以上學歷者佔長期失業率從2004年的26.07%一口氣衝到2010年41.11%。

      此外,非勞動力人口並未隨著失業率一起下降,顯示政府只提供短期政策的失敗。其中有許多人是對就業完全失望,被迫退出就業市場,或採取延緩進入職場的方式來因應當前的就業困境。

      台灣勞工正陷入不斷工作卻仍貧窮的困境,勞動市場彈性化惡化,微薄工作者及低薪工作急速增加,使勞動條件下修,造成工作貧窮的問題。派遣勞動不僅工作條件遭到壓榨,對於勞動尊嚴更是受到極大傷害,勞工冰河期已經確實來臨。

      台灣的經濟與產業發展方向,需要加強投資台灣,台灣人民要的是「增加工作」,而不是「增加GDP」的經濟發展。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執行秘書,刊載於2011/01/28 自由廣場)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蒙難的二代健保

    蒙難的二代健保

    與其抓天邊的彩虹,不如照顧園裡已規劃好的「二代健保」!

    賴美淑(前衛生署副署長、健保局總經理,現任教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鄭文輝(前健保局財務經理,現任教南華大學)
    朱澤民(前健保局總經理,現任教景文科技大學)

      經歷百餘位學者三年餘規劃、研究,前後七位衛生署長奔走、協調,數百場公聽會及數位綠、藍政黨執政時期政務委員、行政院長修正、拍板定案的二代健保修正法案,竟在一夕間回到原點。身為二代健保規劃及報告撰寫的始作俑者,有必要對目前一些「迷思」提出解釋,並就教方家。

      現行健保制度(一代健保)將民眾依職業別不同而分為六類十四目,不同職業別民眾保費的計算及自行負擔比率不一,造成相同所得但不同職業民眾的保費負擔金額有異,違反了公平原則;更使民眾在轉換工作或改變投保身分時,民眾、投保單位與健保局皆須面臨轉出、轉入或投保金額調整等繁雜行政手續(健保局每月辦理之異動數超過百餘萬筆),徒然浪費社會成本;再者,由於受雇者投保金額僅以經常性薪資為標的,而薪資佔國民所得的比率又逐年遞減(資本所得比率則呈增加趨勢),致使國民所得上升時,由於資本所得未列入計費費基,而高所得者之資本所得比例又較高,此不但又違公平原則,更使保費收入成長受到抑制,而須頻頻調升費率,以維保險收支平衡。

      二代健保取消了職業別分類,改依各項所得合計之總所得計徵保費,不再有所得相同,但職業不同而有保費負擔不同的現象,更因資本所得列入費基,而可降低薪資所得的保費分擔,另由於僅依所得高低徵收保費,是以民眾轉換工作時,不必再辦理轉出、轉入手續,而降低徵納雙方的行政成本。

      論者或謂:由於我國所得稅稅基侵蝕嚴重,是以依綜合所得為健保費計費基礎將造成更不公平?事實上,我國目前稅制除未對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外,其他所得(包括資本所得、資本利得)皆已對之課稅;反觀目前之一代健保收費僅以經常性薪資為計費標的,二代健保則將現在已掌握並已申報所得的年終獎金、紅利、利息、股利、租金收入、房屋交易所得……等納入健保費費基,是以必能使保費制度更趨公平,吾人怎能因稅制之些許瑕疵而全盤反對之?此有如學生之學業成績已由六○分進步到八○分,我們怎能因其未達一○○分高標準,而否定其進步呢?又謂地下經濟猖獗,二代健保未能掌握此些從業者所得?事實上,二代健保與現行制度同樣,每人皆有下限保費之設定,但在二代健保制度下,此些地下經濟從業者之所得於消費後之餘額,如有儲蓄、購買股票、不動產之投資行為,則於次年可掌握其利息、股利或租金收入,並對之收取保險費。不會像現制般一直依下限保費收取。最近又有所謂綜合所得稅是在二年後才核定,是以依二年前的所得計收保費將有時差落後現象?事實上,二代健保保費之徵收乃是如所得稅般採「就源扣繳」方式,也就是在賺取所得時,即先扣繳之,待第二年初彙總後,再依上、下限多退少補,又待財政部核定其總所得後,再確定其繳費義務已確定,是以不會有所謂繳費落後兩年之現象。

    設算所得與費率之迷思

      依二代健保原規劃方案及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之二代健保修法案,民眾是依據其家戶總所得計算其一年應納之健保費,但若此金額低於下限者,應依下限繳納,高於上限者依上限繳納,以彰顯社會保險「自助」、「互助」精神;但後來可能是為了使費率縮小在一定範圍內緣故,是以增加了「被保險人計費所得,不得低於其參加其他社會保險投保金額」之規定,此即所謂的「設算所得」(或稱虛擬所得),此等規定是筆者等三人期期以為不可者,此乃由於原先已規劃應按實際總所得計徵其每年應納保費,且有下限之規定,故不應再有「設算所得」之出現;再者,被設算所得者往往是所得較低之一群,此些人被設算所得後,全體民眾之保費計費費基也跟著擴大,是以,費率即可降低;費率降低後,高所得者之應付保費就下降了,是以此措施使低所得者之計費費基增加,且相對的使高所得者適用之費率也降低,相對獲利的將是高所得者。再者,此措施也違反了水平公平,例如有年所得100萬元之甲、乙二人各自扶養了未有所得之父、母親,甲之父、母親參加了國民年金保險,乙之父母親已年滿六十五歲,未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若有設算所得之規定,甲之計費費基為1,414,7201,000,00017,280122),在費率為2.7%情況下,將使甲的年健保費增加了11,197元。違反了楊署長「相同經濟能力者應負擔相同保費,不同經濟能力者應負擔不同保費」的主張。上述之例子亦闡明一事實:低費率反使高所得者相對有利。

    健保局有能力按家戶所得執行收費工作

      目前健保局三千餘位員工中,約有一千人按健保法規定,依被保險人之經常性薪資進行查核、開單、稽徵文書送達、收費等工作(報載之五十人乃是查核醫療院所是否違規之外勤工作人員,並非保費查核人員);若經稽查有申報不實及欠費者,則對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進行稽催及輔導工作,若仍無法收到保費,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其稽查、催收程序幾與我國目前財稅單位之稽查工作無大差異,健保局與國稅局、勞保局及其他單位對有短、漏報資料之嫌者,依法相互比對資料、補收保費,以維負擔公平;經此催收後之保費收繳率已達九十九‧五%。以九十八年度為例,此一千人對公司行號等投保單位及保險人徵收了二千七百餘億元之保費,平均每人約二‧七億億元;與國稅之稽徵相較,九十八年度國稅稽徵金額約為一兆五千餘億元,稽徵人員(含五國稅局、海關總局、賦稅署及財稅資料中心)約一萬一千人,平均每人稽徵金額約一‧五億元,雖然兩者稽徵工作之性質,繁瑣程度不儘能比較,但健保局員工對保費之稽徵、催收亦甚有可觀之表現。

      二代健保規劃時,考量健保費若以家戶總所得為計費標的,其「所得」之定義與所得稅法中所得之定義應採齊一標準,以節省公司行號及民眾的納費(稅)成本。是以未來公司行號在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時,因為兩者計費標準一致,該公司行號僅須再依健保保費費率扣繳健保保費即可(在規劃過程中,因財政部長是二代小組成員,是以亦有指派官員列席指導。並在會中提出稽徵方面卓見,並非閉門造車)。由於健保局目前已對經常性薪資及程序查核之,對有短、漏報所得之嫌者,另可比對財稅單位資料而稽徵之,是以未來保費稽徵工作並未有任何重大困難處。健保局現有負責保費稽征工作之一千人即可勝任,絕對不需要報載之五千人。

    一‧五代與菸酒稅、證交稅專款專用

      報載之一‧五代乃是筆者之一於公職任內所提出,當時提出此方案之背景乃是健保財務收支赤字日趨擴大、輿論對二代健保質疑聲浪高,故提出僅須更動現有健保法十條條文以內的修正案,此方案在當時乃是解決財務惡化的「急診」措施,未能一步達到二代改革精神,故有人稱之為一‧五代。其內容為仍保持現有一代之六類十四目的分類及收費制度,但對「個人」依所得稅法計算之各類所得總額,扣除已計徵保費之投保金額年合計數後之餘額,超過一定金額者另依一定比率計收增額保費,並將被衝擊人數限縮為全體國民一○%以內,亦即對個人所得前一○%之高所得國民,請其多納一些保費,以解燃眉之急,此方案已較現制一代為公平,且可增加保費收入;但不容否認的是其公平性已遜於二代改革,目前職業別分類所引致的缺點及繁瑣行政手續依然存在,故輿論迭有批評;再者,依原六類十四目經常性薪資計徵之保費成長有限,為解決財務缺口,須對此一○%的國民一再提高其分擔比率,是否適當、公平亦是值得斟酌。最近費率調升為五‧一七%,已稍舒解健保財務燃眉之急,且國民支持二代健保聲浪頗高,僅是對計費所得定義及內涵有所意見,是否有再重拾一‧五代的必要?

      提高菸品附加捐比率及對酒類亦課徵健康捐以支援健保所需,固為充裕財源措施,但此項收入僅能視為附加財源,不能依賴過深;此乃因為菸酒稅收入近十年來皆約維持在五○○億元左右,稅收的所得彈性低,除非附加比率一直增加,否則與醫療費用成長金額之差距將日益擴大。另若對證券交易附加健保捐,則首需考量證券交易是否與醫療費用相關,次須考量其收入的不穩定性(以九十六年度為例,該年度證交稅稅收為一二八九億,但九十七年度降為九六億元),與醫療費用穩定成長的特性不同,筆者建議在此股市熱絡時期,可短期稽徵數年以彌補目前健保之累積虧損及未提列之安全準備,待目的達成後,則廢除之。

    結語

      經過這幾天的紛嚷,輿論已逐漸支持二代健保,其所爭議的僅是「所得」之定義而已,健保局現有之同仁在財政部資料支援下亦有能力稽徵此保費,我們就讓此制度破繭而出吧!天佑台灣!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我們想要一個家

    我們想要一個家
    ◎江明芸

      在馬總統接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正式承諾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後,各級政府單位開始動起來。但我們更期待的是一個跨部會的小組,號召學者專家、民間弱勢團體理性討論後,一個適宜且周延的住宅方案,而非因選舉考量,急就章地政策買票或政治喊價。

      我們更要提醒,「房子」對於基層勞工而言,不僅僅只是一個私人的室內空間而已,它保護我們的家人免於日曬雨淋和人身安全,也裝載著每個家庭情感間的聯繫,更是大家朝夢想邁進的出發點,那種無可言喻的歸屬感,是只有「家」才有的功能。這也是為什麼八八風災時,許多受災居民,親人依舊健在,卻仍哭倒在被土石沖垮的家園旁,因為那房子有著無可替代的回憶與夢想。而災後重建,永久屋的興建,為何會爭議不斷?究其原因,是政府懷抱便宜行事的心態,負責單位忽視當地居民的需求,所延伸出來的問題。

      社會住宅是基於「住宅是基本人權」的信仰,目的是為解決無法購屋的弱勢族群居住問題而興建,有需要的民眾,除了一時無法購屋之青年外,尚包含常常被標籤化的經濟弱勢與社會弱勢之民眾,故社會住宅的軟體建設,如居家照顧、醫護、托育等服務及完善的管理規範,其重要性是與區位選擇、公共設施等硬體設備相同地,而身心障礙者對於無障礙空間的高標準,更是房屋設計規劃裡不可忽視的需求。

      政府關注研究底層民眾的居住問題,想必社會各界皆樂觀其成。但我們憂心的是,選後又是一場空;更害怕的是,政府仍舊以經濟最大收益來思考社會住宅之興辦,不符基層勞工之期待與弱勢族群之需求,成為失敗的國宅政策又一章!

    (作者為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刊載於2010/10/21 自由廣場)

    2010年10月3日 星期日

    工程師之死

    工程師之死
    ◎張烽益

      一個二十九歲的電子業工程師,長期每天早上六點半出門,晚上十二點後才回到家,在某一天趕報告的深夜,猝死在家中堆滿公文的書桌上,父母在記者會的控訴,令人鼻酸動容。他們控訴的其實是,所謂的台灣經濟奇蹟—一個犧牲家庭生活與個人生活的龐大壓榨機制,那是台灣長期以加工出口賺取微薄代工利潤的歷史共業。

      一個工程師之死,道盡了台灣勞工的苦悶,也揭露了勞動法制的虛無。科技業以「責任制」逃避加班費,科技大老以極小化成本換取極大化利潤,一代代台灣最優秀的年輕頭腦,就被塞進這個「高科技」死胡同,每天過著近乎宗教性獻身的集體工作狂熱中,但是心中祈求得到的救贖,卻是四十歲前賺千萬退休的夢想。但是,這個夢想有多少人實現?

      誰能告訴我,每月出刊的財經雜誌,不斷強調「樂在工作」,但卻又告訴我們如何及早賺飽口袋退休享樂?既然工作如此快樂,那就應該做到斷氣前一刻?如果退休是如此美好,那當下的職場豈不猶如煉獄般痛苦?

      於是我們看到,科技業大老闆貴婦的花枝招展、小開二代的紙醉金迷,企業豪門的物慾橫流,原來這都是眾多無暝無日拖著疲憊身軀的企業員工,所堆砌出來的浮華世界啊!

      當前台灣正是一個工作價值崩解與工作異化的年代。勞工拚命工作加班,將青春賣給公司,不是為了讓企業名譽與品質更好,更不是因工作投入所帶來的驕傲感與成就感,而只不過是希望早日賺到第一桶金,脫離苦海,專心做自己,周遊四海或開民宿咖啡店。這使得勞資雙方變成是在對賭:勞工趁公司沒倒前,盡量加班賺錢,企業趁訂單還有時,全力榨取勞工。這種惡性循環,恰恰讓「四十歲退休之夢」這句話,成為工作職場環境惡劣的最佳證言。
    (作者為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刊載於2010/10/03 自由廣場)

    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勞陣於「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民間公聽會」所提出的問題

    一、台灣的勞工是否能夠期待勞動專業法院的誕生?
    目前的勞工案件均與一般民事案件相同,由普通法院依民事訴訟法加以審理,未慮及勞工案件的特殊性與專業性,完全不具備諸如歐陸許多國家勞動專責法院之重要功能,例如便宜、迅速、專業等訴訟程序原則暨法官表現,對於仰賴工資維生、卻不得不憑藉司法訴訟以貫徹權利之勞工而言,「訴訟障礙」成為各界所詬病之所在。站在維護勞工權益之立場,請問賴準院長,未來您領導下的司法院,有無成立勞動法院之願景?有無建制獨立於民事訴訟法之外的勞工案件審理專屬程序法的準備?在未及實現之前,就現有對於勞工貫徹權利所面對之訴訟障礙,是否有任何的解決想法與政策?

    二、台灣的勞工如何期待具有勞動專業性的司法人員?
    在法官的養成過程中,缺乏勞動暨勞動法專業素養,一直是各界批評的焦點:特別是在許多沒有制定法基礎的情況下,法院對於勞動案件的見解過度歧異,甚而有諸多完全立足於傳統民法思維之判決出現,尤其在關於勞工團結權暨工會保障之爭議上,法院經常呈現幾無任何集體勞動法素養之窘態,令人遺憾。請問賴準院長,您是否有應如何加強法官勞動專業性之想法與政策?面對諸如2011年5月1日將施行之勞資爭議處理法新法中,所設立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準司法行為制度,各界「不專業的法院恐將推翻專業的裁決」之擔憂,您是否有所準備因應?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基本工資審議現場

    基本工資審議現場
    ◎ 林進勇

      筆者擔任本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勞方代表委員,整個審議過程,根本就是官方強力主導,勞資學三方只是跑龍套的配角,完全是「假勞資參與,真官方獨斷」!



      馬總統去年推動、立法院通過施行的「兩公約施行法」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規定:「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但此次,基本工資調整的水準,並沒有依循達到「維持本人與家屬合理生活水平」的目標,明顯違法。且完全不理會全產總提出的依照「每人每月最低消費支出」乘以「扶養人數」的計算精神。

      觀察這次整個基本工資的審議過程,勞委會去年底先以「擴大勞資對話」為藉口,修改審議辦法,增加勞資雙方代表比例。該辦法送到行政院,躺了三個月,直到八月二十六日才通過,九月七日勞委會才確定勞資雙方推派的代表,九月十三日首度會議舉行,時程倉卒令人不解。

      十三日首度會議,勞資雙方各自發言完,僅有中場休息半小時的空檔,名曰讓出席委員相互溝通,但根本沒有進一步協調的空間。休息結束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就強渡關山,宣讀早已事先決定好的調整幅度三.四七%,送交行政院核定,不理會勞資雙方的意見。整個審議過程,絕不是行政院宣稱的「共識決」,因為勞資之間,根本沒有彼此折衝產生的共識,完全是官方一手「獨裁決」。

      這次的調幅,官方以物價指數成長率四.四七%為基礎,但「考量」失業率之後,調整為三.四七%。這種充滿主觀判斷的任意性獨斷,根本對勞方之主張視若無物。

      台灣基本工資三年未調整,相較於日本近三年來調整基本工資達三.七八%、韓國十八.一%的水準,而中國光是今年第一季就提高基本工資達十七%。而這三年來台灣基層勞工面對高漲的房價、物價與房租等生活開銷的提高,早已苦不堪言。對於一五八萬領取基本工資的最底層勞工而言,月薪增加六百元或時薪增加三元,根本是杯水車薪,而吳敦義內閣一直宣稱簽訂ECFA之後,經濟即將起飛,看來一般庶民與基層勞工的口袋,恐怕還是空空如也。

    (作者為大同工會理事長、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刊載於2010/09/22自由廣場)

    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365億的ECFA遮羞布

    365億的ECFA遮羞布
    ◎張烽益

      ECFA對於基層勞工而言,似乎只記得一個數字,那就是政府十年內將共編列九百五十億元,幫助受衝擊產業與勞工,其中有三百六十五億元特別是要幫助受ECFA衝擊的勞工。不過,這三百六十五億元,根本是畫一個大餅,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的世紀大騙局。

      根據行政院在今年二月核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中所定義的受損產業之企業與勞工,是指:「凡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針對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之產業。」將協助該產業所屬勞工轉業再就業,具體措施有:失業給付期滿後繼續發給津貼補助、搬遷及租屋津貼等八項措施。

      而經濟部國貿局網站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有史以來曾經進行審查與調查的進口救濟案件,僅有二○○五年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提出的中國毛巾進口受損一案(該案因財政部已對中國毛巾課以反傾銷稅,而「暫時結案」),僅此一案。但是為何會僅有一個案件呢?
     
      主要是「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乃根據貿易法第十八條所制定,而貿易法第十八條規定,可以提出進口救濟的發動主體,只有主管機關、該產業公會或相關利益團體等三種,也就是說,如果該產業的雇主團體不提出,勞工也只能乾瞪眼;即使由雇主團體提出,一般也要經過六個月後,貿調會才能決定是否進行救濟。但是,貿調會成立將近二十年,目前還未通過任何進口損害救濟的案件成立。

      對照美國「貿易調適法」的二○二條款,進口救濟的申請人有產業公會(trade association)、廠商(firm)、經認可之工會(union)、或勞工團體(group of workers),還有行政部門與國會都可主動提出。由此可見,我國的貿易法中有關進口損害救濟,簡直是「鳥籠救濟程序」,官方刻意削減壓縮人民的權利。

      令人傻眼的是,台北市勞工局居然前幾天在就業服務中心成立ECFA受衝擊勞工的專屬服務櫃台,這不過是顯示台北市府對於進口救濟制度的無知!因為光是認定是否受ECFA的損害,就難如登天,豈是一般勞工自我認定即可進行救濟措施。

      行政院如果真的要照顧基層勞工,就應該在這次立法院臨時會配套修改貿易法相關條文,讓勞工或工會也能提出進口損害的申請,不然,三百六十五億元的預算,只不過是ECFA的遮羞布罷了。

    (作者為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刊載於2010/07/07 自由廣場)

    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星期專訪》勞陣秘書長孫友聯:台灣將步香港後塵 淪三低市場

    《星期專訪》勞陣秘書長孫友聯:台灣將步香港後塵 淪三低市場

    記者黃以敬/專訪
      政府揚言最快六月就要與中國簽署ECFA,馬英九總統下鄉宣揚ECFA一再保證不開放陸勞、不開放農產品,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直言批評,馬政府根本不做功課,簽署不僅是勞工進口問題,更是資金、企業外移的擴大衝擊,台灣恐將步入香港簽署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協議)的後塵,淪落成為低薪、低技術、低勞動條件的「三低」市場。

    問:針對簽署ECFA,馬總統提出不開放陸勞、不開放農產品進口的保證,這對台灣勞工有足夠保障?

    答:有民間團體早就批評這是馬政府不做功課、唬弄勞工的說法,ECFA這類的FTA自由貿易協定對於一個國家的影響,衝擊的絕不只是勞工問題,還有更嚴重的產業、資金大量外移等問題,馬總統這種說法是荒謬的。兩岸早已有某種程度開放,過去被藍軍批評為鎖國的扁政府時期,就比李登輝時代開放,台灣資金已佔中國外資的七成,到了馬政府,兩岸更是大幅開放,近期在行政措施上放寬,不僅更多台商可到中國設廠設辦事處,又開放陸資(連帶引進中籍管理幹部及人員),又如健保讓中國人士可低薪投保的爭議等。

      更明顯的,兩岸要討論的「早期清單」,儘管中國總理溫家寶口頭表示要對台灣讓利,但中國方面對台研究報告早就清楚說出,簽ECFA主要是解決台灣對中國貨品進口限制的問題,其中更點名包括農產品。

      據全球經驗來看,兩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後,勢必會依循「路徑相依」的經濟理論發展,只要開了一條路、勢必會往這方向走下去,一旦簽署ECFA,未來產業與勞工恐也勢必朝更開放方向發展;因此馬總統不開放陸勞的保證只怕是短期的,且只是台灣單方面的意願。

      勞團擔心,一旦簽署ECFA首先衝擊的是傳統產業,未來將擴大到所有產業,甚至包括科技業。

    問:勞委會估計簽署ECFA後會增加十至十二萬就業機會、但經濟部估計可創造二十五萬工作,勞委會說不簽會導致四萬多人失業,馬總統及經濟部卻又說,光石化業就會有五十萬人失業;政府數據五花八門,如何解讀?
    答:開放兩岸直航前,馬政府說「台商會更方便回來」,但直航之後,台商關廠到中國設廠的案例還是很多,我最近就協助兩個LED廠關廠的勞工申訴案,兩個廠都有上百名勞工失業;很多企業主其實是認為,「兩岸開放後,可以更自由去中國」。

      目前政府推銷ECFA,主要是有兩套劇本,一是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的研究,號稱簽約可創造最多二十五萬的就業機會,另一則是勞委會說可創造十二萬工作機會,不僅政府數據互相矛盾、不一,且這些研究報告都是奠基於「充分就業」的錯誤前提,假設所有工作都可流通、以表面的供需數據做估算,未考量各行業有不同門檻,絕不是A產業多一個工作,就可抵掉B行業的一個勞工失業。

      且政府數據就有許多謬誤,例如經濟部官員恐嚇如不簽ECFA,石化業會有五十萬人失業,但據勞委會資料,目前石油及煤製造業員工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人、化學材料業六萬零六十六人、化學製品製造業四萬六千六百零七人,總計僅約十二萬人,那來五十萬人失業?根本信口開河。

      此外,經濟部宣稱台灣石化業年產值四兆元,須簽ECFA爭取零關稅、否則將受嚴重衝擊,但其實將礦產品、化學品、塑膠製品、鞋帽雨傘等相關產業都計入,有些產品早被東協列為敏感產品、根本不可能「零關稅」。

      四兆產值中,中油及台塑就佔一兆八千兩百億,但中油以內銷為主,只有台塑出口佔約五十五%,且是以中國為主要出口國。台塑主要輸中的PTA(純對苯二甲酸)產品,東協與中國早列為敏感產品、關稅會維持五%,衝擊並不大;所謂不簽ECFA的衝擊,政府好像在為財團叫苦甚或「恐嚇全民」?許多數據禁不起一一檢驗。

      馬總統總只強調簽ECFA會讓廠商獲利的好處,說台商會願意在台投資而不關廠,但只怕獲利的是少數可在兩岸遊走的企業,可更自由到人力土地成本低廉的國家,或在台灣接單但到中國生產,甚或在台灣組裝一%就掛上「台灣製造」,台灣廣大勞工卻享受不到好處。

      更令人擔憂的,由於ECFA零關稅去除貿易障礙,低價的中國貨品或台商到中國設廠製造的商品,反而靠著「低價優勢」、「低價傾銷」回台,就像台灣毛巾業早已受苦,未來勢將造成更多傳統產業倒閉,屆時失業的勞工,絕不是馬總統或勞委會說的僅四萬或八萬人。

    問:各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經驗,那些國家經驗可作台灣借鏡?香港簽署CEPA後的狀況?
    答:最近韓國勞工走上街頭,要求管控中國貨品傾銷;馬來西亞工會也向馬國政府抗議,不要問題的中國商品進口,各國都已面臨中國商品入侵及造成勞工失業的壓力。

      以香港為例,則可見證到與中國自由貿易對就業市場的衝擊;香港與中國簽署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原以為製造業可享零關稅優惠而更願設廠,數據卻顯示二○○五年至二○○六年,香港機械、零件、服裝、紡織等製造業出口值下跌九十七億元,香港產品出口貨值整體下跌 一.一%,CEPA根本對香港製造業沒幫助。

      香港職工會聯盟更分析,CEPA在中國創造出港人出任的新職務僅一千多個,對香港整體就業也沒幫助,甚至出現白領高級人才外流中國,香港只剩「低薪、低階、低勞動條件」的工作,還造成許多行業工資下降,例如酒店、服務業等薪資,就降約○‧五%。
    台灣必須警惕,不要天真以為簽署ECFA就代表經濟一定會更好,恐怕也將步入香港後塵,造成就業市場的「三低」悲劇。

    勞委會說要投入三百六十五億協助受衝擊勞工,經濟部更揚言要有九百多億經費協助產業轉型,有幫助嗎?
    問:
    答:誰會希望失業去接受救濟?當初簽訂WTO,政府也說要投入上千億協助產業,卻擋不住台灣失業率屢創新高;如今政府要簽ECFA,「不能先去製造悲劇、然後才要對悲劇受害者提出補償」,這種邏輯根本不通。政府必須承諾,簽署ECFA後,台灣的產業、工廠不能外移,否則就要負起「政治責任」。

      政府也必須承諾給勞工穩定而長期的工作機會,更必須在簽約前,依據國際經驗,建立起更全面、更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不是口頭承諾幾百億、上千億就算數;有那些穩定工作可以協助ECFA衝擊的失業勞工轉業?難道像是先前幾項就業扶助方案,幾乎多是短期、臨時的「豆腐渣」工作?更怕像是馬總統的「六三三」支票一直跳票,勞工怎能對政府的承諾有信心。

    問:政府要簽署ECFA是否與勞工有充分討論、納入勞工意見?
    答:馬總統推動ECFA,其實像是「傲慢、欺騙、恐嚇、獨裁」四部曲,先前沒經公開討論,根本是打定主意要與中國簽約後,各項研究、調查才因應而生,其間也沒跟勞團協商,宣布要簽約後,才邀請勞團出席部分公聽會,勞工意見都沒納入。

      國際自由貿易,絕不像政府口口聲聲追求零關稅就可解決所有問題,既然ECFA牽涉到所有勞工的工作、民眾的經濟所得及消費,不如就讓全民「公投」吧!

      讓全民自己決定,而不是把廣大的基層勞工排除在決策之外。

    (本文刊載於20010/03/15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