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曾茂興傳

曾茂興傳 序

  仕宦而至將相,富貴而歸故鄉。此人情之所榮,而今昔之所同。功名利祿,富貴聞達,是一般世人共同追求的目標,甚至是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指標。然而,這只是普通人一時成功得志,意氣風發的盛況而已,並不足為人道耳。人生在世就應當胸懷天下,以社稷之興、百姓之福為己任,而茂興兄的一生永遠都懷抱著這股「乘長風,破萬里浪」的豪氣。

  茂興兄的故事,可以說是台灣勞工運動的縮影。茂興兄在台灣重要的歷史轉折時期毅然承擔時代的重擔,不懼當時強權所帶來的脅迫與壓制,帶領一小群遭受勞動剝削工人,打破日常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的政治權威與社會秩序。茂興兄終其一生,無不汲汲營營為勞工奮鬥,在工運路上關注基層的立場,以旁人看來不可思議的勇氣,追求社會正義的理想。不論是主導抗爭桃園客運對司機無情剝削的桃客罷工,抑或是策劃遠化罷工與聯福紡織員工臥軌抗爭,或是被強權逼迫的光榮入獄,還是扛起工人前進立法院的選戰大旗,茂興兄都用這些行動提醒著我們這些晚輩與工運的後進不要忘記理想與正義的存在。即使茂興兄陰錯陽差的置身於權力的漩渦中,身陷理想與現實的矛盾,但茂興兄始終沒有違背心中衡量公平正義的那把尺,那把「以勞工之福為己任」的尺,面對掌權者強硬的態度或不合理的命令仍是毫不理睬,直言不諱。可以說其一生從未離棄擁勞、護勞,愛勞的核心價值。

  而與茂興兄的相處之中,茂興兄可以說當世罕見的「工運奇才」,常以少數的工人力量創造許多奇蹟,每次戰役中都能巧妙擊退「資方大軍」。他對於工運的組織策略跟行動技巧有著超乎常人的深刻了解與體會,並藉此衍生許多宛如魔術般令資方對手感到難以招架的戰術。她有一句名言:「勞動三法就是刀法、槍法,棍法」,然而他的本質上卻是具備宏觀視野的戰略家。實際上茂興兄是個具有安定人格與包容力的人,獲得與他共識過的工運戰友及晚輩、後進一致的信賴與敬愛。在私下的生活,茂興兄的豪邁個性更是一展無遺,心胸開闊赤誠待人,有時或為鐵漢,有時卻柔情如同菩薩一般。茂興兄的鐵漢情,柔情心正是他的絕佳寫照。

  所謂:「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今日出版此書,其意義之一是為了紀念這一位工運悍將,其二即當自勉與勉人不忘茂興兄 為勞工打拼奮鬥的真性情操。尤其當社會越危亂,愈要情懷豪壯;境遇越艱難,愈要堅毅奮鬥,這就是茂興兄的胸懷,也是我們所需學習與效法之胸懷。更期盼我們這些後進晚輩能在茂興兄傳奇之後創造更多勞工的新希望與新願景,與各位朋友、夥伴共勉。

專線:(02)2311-5918

她們的故事The Lost Youth: Women and Industrial Work in Taiwan

【她們的故事The Lost Youth: Women and Industrial Work in Taiwan】
導演:柯妧青

  以1960年代資深加工區女工們生動的口述訪談為紀錄基礎,搭配當時的流行歌曲以及珍貴檔案資料影片,帶領觀眾穿越四十年的時空,觀看一群為家庭與社會默默付出的勞動女性生命史。

長度:66分鐘
價格:公播版:新台幣4,500 家用版:新台幣550
專線:02-23115918(勞工陣線)

關於勞陣

勞工陣線,台灣社會民主發展路上的引領者

  台灣勞工陣線(簡稱「勞陣」)成立於1984年5月1日,是台灣最早的勞工運動團體,以追求每個工作人的經濟正義,以及整個國家的社會正義為目標。為了達成此項目標,勞陣不僅開創了台灣工運的格局,也深刻影響了台灣工運的走向。

■ 勞陣的前世與今生── 一部波瀾壯闊的勞工運動史
  勞陣每一個階段參與社會的方式,反映了當時台灣社會的背景與條件。不變的是,勞陣總是扮演引領風騷、開創先鋒的角色。

戒嚴時期

  早在一九八四年,還是一個人人噤若寒蟬的恐怖時代,不容許人民集會結社,更別提組織有「共匪色彩」的工運。然而,長期經濟發展之下,勞工累積了大量的不平和冤屈,此時,一群律師組織「台灣勞工法律支援會」,以免費的法律諮詢,幫助勞工爭取權益,成立四年累積服務3,000個勞資爭議個案,這就是勞陣的前身。

運動狂飆期

  隨著一九八七年政治解嚴,勞陣於次年發動二次大戰以來,台灣史上第一次的勞工示威,並支援數百件勞資爭議事件。其後數年間,持續巡迴全台各地,舉辦勞工教育,組訓工會基層幹部,促成各地工會紛紛要求脫離資方與黨國的威權控制,走向「自主化」,真正代表勞工的聲音。

體制深耕期

  一九九二年後,台灣政治民主化粗具規模,需要在制度上繼續細緻、深耕。此時,勞陣致力於「工運的社會化」層次。關心的層面,從單純地捍衛勞工經濟利益,擴大到整體公共資源的分配,以及弱勢者的生存權利。勞陣拋出的種種議題,如大量失業、全民健保、國民年金、國營事業民營化、產業民主等等,都成為全國辯論的重要議題。


■ 新時代、新挑戰

  勞陣認為,在「全球化」的大浪底下,台灣社會正逐漸分裂成兩個階級:能夠全球快速移動的階級,如資本家、高級人力;以及綁在當地的階級,如勞工、一般社會大眾。前面一群人,以全球為家,尋找最佳的套利機會;而後面的一群人,則忍受產業轉型之痛,長期失業之苦。外有跨國人才競爭的隱憂,內則社會安全網殘破不堪。
  勞陣相信,「全球化」之下的台灣,不必然為了提昇全球競爭力,成為一個兩極化的殘酷社會——這樣的社會不可能繁榮富足、長治久安。台灣有機會走一條中間偏左的路線,讓強者與弱者共存,讓社會更公平、美好——雖然機會稍縱即逝。勞陣歷年來拋出的種種議題,如大量失業、全民健保、國民年金、國營事業民營化、產業民主等等,都反映了它的信仰與追求。
  在社會運動狂飆的黃金年代,勞陣衝撞威權的舊體制,協助全國各地成立自主工會,以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的成立。九○年代中期之後,台灣「福利國家」體制粗具規模,勞陣選擇成為「制度的提倡與奠立者」,透過政治遊說與街頭實踐,將社會民主的理念,深化為具體的制度主張。
  未來,勞陣將逐漸加重政策擬定、思想啟蒙的工作,期許自己成為台灣工運的「思想彈藥庫」,厚植公共精神,平衡台灣過於個人主義的思考習慣,持續站在弱勢者的立場發聲,為台灣下一波的社會改革做準備。



勞陣的主要工作

工會組織及教育:

  協助成立工會及社會組織,並開辦「勞動學苑」、「「薪青年社區」等教育課程,培養工會幹部及青年組織運作技能,儲備工會發展的能量,為台灣工會運動注入新能量、新生命。

政策規劃與監督:

  持續推動勞動者年金體系的建構,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並結合其他社會進步力量,監督全民健保等各項社會政策之改革,以及長期照護體系之落實。此外,更將出版2008年勞動政策白皮書,勾劃未來十年台灣勞動政策的圖像。

倡導社會民主理念:

  持續推動產業民主制度,落實生產關係的民主與參與,並以「福利國家」為目標,推動稅制改革,以台灣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


■ 勞陣的出版品

  勞陣除了透過組織訓練宣揚社會民主的理念外,更透過出版與社會對話,以尋求台灣社會發展的共識,其中,自1984年4月7日發刊迄今的「勞動者」雜誌,為國內碩果僅存的運動型雜誌。

  勞陣的出版書籍相當豐富,包括工運叢書(1992年)、三十分鐘了解全民健保(1995)產業民主,觀念革命(1996)、勞工投票指南(1997)、上班族正當防衛(1999)、新國有政策-台灣民營化政策總批判(1999)、大同工會奮鬥史(2000)、台灣勞工的主張(2000)、銀行員的異想世界-台北國際商業銀行產業工會的傳寄故事(2003)、會議規範實戰手冊(2006)、四海仗義─曾茂興的工運傳奇(2008)、突圍與創近─勞陣25週年特刊(2009)、護理勞動權益ABC(2009)、從花瓶到野地─大同工會成立50週年特刊(2009)、教你讀懂新勞動三法(2010)等。

吳敦義:無薪假這個創新理念應該得諾貝爾獎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0/08/31

吳敦義:無薪假這個創新理念應該得諾貝爾獎。
勞陣:嚴重失言、失格,吳敦義應向所有勞工道歉,否則下台

  針對今天(31日)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出席「創造就業貢獻獎」時,發表了:「無薪假這個創新理念應該得諾貝爾獎」、「廠商用無薪假,我要拍案叫絕」等言論。台灣勞工陣線表示:「無薪休假是違法的行為,因為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所有休假都應給薪,沒有所謂的“無薪假"」。過去一年,政府對於雇主違法亂紀,無視勞基法的規定束手無策,放任雇主剝奪勞工的法定權益,吳敦義這般言論,無疑是勞工的傷口上灑鹽。勞陣表達嚴正抗議:「吳敦義應向所有勞工道歉,否則下台!」

  事實上,在今年五二○馬總統就職兩週年的新聞稿中,就已荒謬的把去年最高峰造成120萬 勞工生活無以為繼的「無薪假」,視為政績之一,認為若非企業實施無薪假,失業問題將更為嚴重。這般言論立即引發勞工團體的批判,認為一向強調「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卻把一個雇主違法的事實視為政績,已淪為共犯,嚴重失格。然而,馬政府團隊非但沒有體認無薪假對勞工的傷害和痛苦,檢討政府施政的無能,並提出 積極有效的規範防範未來,卻以如此輕薄的心態來消遣勞工,讚揚違法的雇主,這難道就是馬總統的「苦民所苦」,吳院長的「庶民經濟」,勞陣對於吳院長的言論表達強烈的抗議,要求吳院長收回上開言論,並向所有勞工道歉。

  此外,吳院長今天乃是出席勞委會舉辦之「創造就業貢獻獎」活動發表上開不當言論,勞陣也要求勞委會必須要向外界說明,以免吳院長之言論誤導視聽,讓雇主誤以為可以隨意違法的要求勞工放無薪假,而這也是勞委會作為全國勞工行政最高主管機關應負的責任。

  最後,勞陣重申,吳敦義院長必須為自己的嚴重失言向全國所有勞工道歉,否則就應下台。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行政怠惰,勞工受害------基本工資審議難產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0/07/09

行政怠惰,勞工受害------基本工資審議難產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0/07/09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於今(九)日公開表示,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在七月份將不可能召開,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的修正,至今仍未通過。勞工陣線對此表示憤怒,基本工資的審議對全國勞工的權益影響甚鉅,勞委會的行政怠惰,導致該辦法的修正遲遲沒有下文,使得今年七月要召開的審議委員會無法如期舉行,對此勞陣將要求監察院彈劾糾正行政部門的重大失職行為。

  勞委會於去年中就提出將修改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提高勞資雙方的代表比例,降低政府在該委員會的角色,該修正草案一直到今年四月才上網公告修正,並在五月份的大委員會通過,送交行政院。但是一直到今,行政院一直沒有通過。而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委員任期,早已經在2009年底已經到期。

  而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在今年二月底,對媒體表示,:「基本工資審議機制調整,預計在5月定案,但是能夠愈快愈好,6月將會聘任新任委員,7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並且宣稱調整基本工資「不是不可能」。顯然這又是呼攏勞工、欺騙大眾的一派胡言。

  根據主計處的統計,我國每月薪資二萬元以下的人數,約有104萬人,基本工資的調整與否對這些基層勞工權益影響巨大,但行政院只會重視大老闆的私人飛機要停在哪裡、大企業的減稅等,卻漠視這百萬基層勞工的生活。行政院長吳敦義口口聲聲庶民經濟,卻對於攸關廣大基層勞工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卻在行政院遲遲無法出爐,行政怠惰,漠視勞工,莫此為甚。

  政府部門不能以行政程序得緩慢延遲為藉口,來影響人民應有權益,有關這次行政機關失職的責任,監察院必須主動追究,以還台灣勞工一個社會公平

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365億的ECFA遮羞布

365億的ECFA遮羞布
◎張烽益

  ECFA對於基層勞工而言,似乎只記得一個數字,那就是政府十年內將共編列九百五十億元,幫助受衝擊產業與勞工,其中有三百六十五億元特別是要幫助受ECFA衝擊的勞工。不過,這三百六十五億元,根本是畫一個大餅,讓勞工看得到吃不到的世紀大騙局。

  根據行政院在今年二月核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中所定義的受損產業之企業與勞工,是指:「凡依『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針對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認定損害成立之產業。」將協助該產業所屬勞工轉業再就業,具體措施有:失業給付期滿後繼續發給津貼補助、搬遷及租屋津貼等八項措施。

  而經濟部國貿局網站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有史以來曾經進行審查與調查的進口救濟案件,僅有二○○五年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提出的中國毛巾進口受損一案(該案因財政部已對中國毛巾課以反傾銷稅,而「暫時結案」),僅此一案。但是為何會僅有一個案件呢?
 
  主要是「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乃根據貿易法第十八條所制定,而貿易法第十八條規定,可以提出進口救濟的發動主體,只有主管機關、該產業公會或相關利益團體等三種,也就是說,如果該產業的雇主團體不提出,勞工也只能乾瞪眼;即使由雇主團體提出,一般也要經過六個月後,貿調會才能決定是否進行救濟。但是,貿調會成立將近二十年,目前還未通過任何進口損害救濟的案件成立。

  對照美國「貿易調適法」的二○二條款,進口救濟的申請人有產業公會(trade association)、廠商(firm)、經認可之工會(union)、或勞工團體(group of workers),還有行政部門與國會都可主動提出。由此可見,我國的貿易法中有關進口損害救濟,簡直是「鳥籠救濟程序」,官方刻意削減壓縮人民的權利。

  令人傻眼的是,台北市勞工局居然前幾天在就業服務中心成立ECFA受衝擊勞工的專屬服務櫃台,這不過是顯示台北市府對於進口救濟制度的無知!因為光是認定是否受ECFA的損害,就難如登天,豈是一般勞工自我認定即可進行救濟措施。

  行政院如果真的要照顧基層勞工,就應該在這次立法院臨時會配套修改貿易法相關條文,讓勞工或工會也能提出進口損害的申請,不然,三百六十五億元的預算,只不過是ECFA的遮羞布罷了。

(作者為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刊載於2010/07/07 自由廣場)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工會法終於三讀通過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0/06/01

工會法終於三讀通過

勞陣:希望新勞動三法時代帶動工會發展的普及性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10/06/01

  經過了數年來的反覆修訂,工會法終於在今(一)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該法的通過,也將與之前早已經立法通過的勞資爭議處理法與團體協約法,於不久的將來一併實施,這對於台灣工會下階段的發展,是一個新的參考架構,而也對長期低迷發展的台灣工會而言,無異投入一個新變數。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這次工會法的修正,象徵台灣工會從過去威權體制下的高度管制,改變成民主體制下的多元發展,但在看似給予工會自由發展空間,卻又以「選擇性限制」的方式,管制某些工會層面發展。」因此,新勞動三法對於未來台灣工會發展的影響仍有待觀察。

  此次工會法修正通過之後,將使「勞動三法」同步公布實施,其中橫跨貫穿三個法令,最為核心關鍵的是,一個嶄新的規範:「禁止不當勞動行為」制度的創建。該制度包含:工會法中保障工會(幹部)籌組、運作之不當勞動行為樣態的界定、勞資爭議處理法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設立與運作程序、團體協約法中僱主拒絕與工會協商的禁止等。這將使我國基層工會的籌組,有了更大的保障空間。

  而產職業工會分類表的隨之廢除以及區域性工會的自由籌組,也象徵國家對工會管制的去除,未來勞工將可自由籌組區域性的產(職)業工會,但對於全國性工會依然門檻甚高,而由自然人可直接加入全國性產職業工會的構想,被官方所否決,也是一大遺憾。

  而工會法中對教師籌組企業(學校)層級工會的禁止,以及政府過度介入工會的財務與解散等,都有違反結社自由與工會自主之嫌。另外,勞資爭議處理法終限制了「罷工權」的行使,增訂了「明定禁止及限制罷工權規範」,其中教師及國防事業絕對禁止罷工,而自來水、電力 及燃氣供應業、醫院及證券等金融事業等則可在維持最低工作運轉的前提下限制性地罷工,也有違反兩公約之嫌。

  勞動三法通過的同時,所面對的勞動情勢是異常嚴峻的,屢破歷史新高的失業率,以及勞動力市場逐漸被勞動派遣、部份工時等非典型勞工所侵蝕。因此勞動三法的通過,對尚未加入工會獲得工會保障的絕大多數台灣勞工,是否會有一股新的鼓舞動力,引發籌組與加入工會風潮?是非常值得觀察的。如果新的勞動三法,不能為長期以來低迷的台灣工會組織率注入活水,或為台灣勞工所引領期盼的話,那麼「勞動三法」的修正,對台灣廣大勞工而言,其僅成為象徵性意義,不具實質功效。

  此外,報載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澄清勞委會最後政策大轉彎,從原先堅持將「強制入會」改為「自由入會」,最後卻妥協接受「強制入會」版本,只是法律上「訓示性」原則,並引用民法第1084條明定「子女應孝敬父母」為例,意思只是政府鼓勵勞工加入工會,並非強制加入工會云云。台灣勞工陣線表示,依新修訂之條文「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組織之企業工會,其勞工應加入工會」,乃為強制性規定而非主委所謂之「訓示性原則」,王主委不僅引喻失當,身為全國勞工最高主管機關的首長,卻對未來工會組織的發展沒有更強烈的政策企圖,令人質疑政府於將來落實勞動三法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