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這就是學校教我們的事?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 嚴重違反勞基法 20110425新聞稿


這就是學校教我們的事?
台中市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  嚴重違反勞基法

  台中市教育局竟然帶頭違反勞基法及忽視身障者的工作權利!最近,殘障聯盟與勞工陣線發現,台中市教育局與台中市學校於今年1月底,透過嚴重違反勞基法的方式進用身心障礙者,已達到定額進用之法律規定。殘盟與勞陣認為,這絕對不只是冰山一角,更憂心此舉會引起其他縣市之效尤。為了捍衛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利,殘盟與勞陣強烈要求勞委會與教育部必須正視與清查這些違法勞動契約和學校,並且嚴辦相關部會!
  殘盟和勞陣發現,在台中市教育局127網路公告的公文中,請各校用基本薪資自行進用臨時人員,以履行定額進用規定。台中市學校也陸續從今年1月底,公告身心障礙者臨時甄選這些甄選內容多處嚴重違反勞基法。殘盟和勞陣進一步分析這些內容,發現:
一、6%的勞退金提撥要求勞工支付:勞退新制規定6%勞退金應由雇主負擔,此契約卻轉嫁為勞工自行負擔。
二、勞動契約每月一簽:勞基法規定,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但這些工作內容,皆為繼續性及經常性工作,本來就不應用定期契約聘用,更遑論每月一簽!
三、動輒解僱的規範:契約上的解僱條件意義未明,給予雇主過高解釋權,並且違反勞基法所規定之無故曠職及請假等相關規則(詳細內容請見附表三)。
  98711,《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定額進用新制上路,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必須定額進用3%的身心障礙者。但截至9912月底統計,仍有約40所的公立學校仍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殘盟過去參與相關會議,教育相關部門卻並未正視與積極解決此問題。一方面,企圖透過修法降低學校定額進用的比率;另一方面,有些學校則靠家長捐款及業務費等,用臨時人員聘僱身心障礙者。殘盟和勞陣認為,倘若這些公立學校的定額進用人員不足,正本清源的方式應是透過身心障礙人員特考「正式」招聘身心障礙者,落實《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利。但是,這些用臨時人員聘僱身心障礙者的學校,全都在今年身心障礙者特考的開缺名單上缺席了。
學校應是傳授正確知識跟價值體系之所在。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CRPD)特地於第27條接櫫身心障礙者在工作與就業上,享有與其他人相同的平等權利。殘盟與勞陣痛心疾首學校淪為帶頭違法之處,並擔憂其可能帶給莘莘學子對身心障礙者之不當偏見。
身心障礙者跟大家一樣,需要的是長期、穩定及有尊嚴的工作,而非臨時與窮忙的職缺。或許,現在的社會環境,仍存有對身障者是否能夠工作的疑慮和不了解,甚至是歧視。但是,說服公眾的最好方式就是公權力作為表率,具體執行身心障礙者的定額進用。因此,殘盟與勞陣強烈要求:
一、教育部即刻發文給各縣市教育局,要求全面檢視各級學校聘僱身心障礙者的勞動契約,違反勞基法的部份,應馬上改正。
二、教育部須要求各縣市教育局,協調各學校未足額進用之名額釋出正式職缺,透過身心障礙者特考或教師甄試進用身心障礙者,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利。
三、勞委會與相關主管機關立即至有違法之虞之學校,執行勞動檢查。
四、勞委會需要求各級學校及公家單位聘用身心障礙者之勞動契約,須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准,以確保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殘盟和勞陣呼籲身心障礙者參加51的反貧困大遊行,因為身心障礙者為就業的弱勢,雖然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的規定,但公部門的員額常用不定期契約與基本工資來因應,讓身心障礙者成為只領基本工資,不能穩定就業的工作貧窮者。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揭露勞動部升格五大爭議」,立法院應嚴審勞動部組織法 2011/04/21 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

「揭露勞動部升格五大爭議」,立法院應嚴審勞動部組織法
  立法院將於近日審查勞動法組織條例,而勞工委員會即將在2012年一月掛牌升格為勞動部,而「勞動部組織法」草案目前也已經在立法院等待審議,但審視該條例的內容,竟毫無開創性與前瞻性可言,行政院沒有藉著升格來徹底更新既有組織架構,以因應目前的勞資關係與就業市場發展,更沒有回應五都升格後中央與地方在勞工行政的分工,完全是既有局處「就地升格換招牌」的保守官僚作法,也失去中央與地方勞工行政分工的重新改造的改革契機。

     根據行政院提出的「勞動部組織法」草案,未來勞動部底下設有:「勞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以及「勞動基金運用局」等三個次級機關。其中,勞工保險局原來就存在,勞動力發展署是原有職訓局及其所屬職訓與就服中心所改制,勞動基金運用局則是以勞退金監理會的基金運用部分為基礎,再移撥勞保局基金運作的51個員額,「轉型」而來。整體而言,了無新意,改變之格局甚小,爭議之處甚多。

一、勞動基金運用局,恐成金融酷斯拉
     根據新勞動部的規畫,原來「勞退金監理會」結合勞保局的部分基金運用人力,成立一新的「勞動基金運用局」,未來「勞動基金運用局」將管理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約6100億元、舊制約5400)、勞工保險基金(3800億元)、就業保險基金(620億元)、就業安定基金(175億元)等基金的共約一兆多元的基金管理運用,全數由該局集中管理。目前的「勞退金監理會」,是「專業自主」vs「民主監督」、「收益」vs「安全」之間辯論擺盪的歷史產物。勞委會過去曾提出「行政法人」、「國營銀行」構想,爭取更大的用人與運作彈性,但未獲立法院採納,最後通過「勞退金監理會」的版本,解決了「脫離民意監督」的疑慮。

     但「勞動基金運用局」的設置,代表政府想大力自行管理操作基金投資,以在金融市場上獲得高收益的企圖心,但該企圖在既有公務體系僵硬的用人與運作架構下,極可能徒勞無功。三級行政機關雖可得到國會的「民主監督」,但一體的兩面就是容易受到行政直接介入,部長可直接撤換局長,局長將成為接受命令指揮的公務員,其「專業自主」性也將大受影響。「勞動基金運用局」的選擇,絕對是從「行政法人」、「國營銀行」一直到「勞退金監理會」以來,歷次對於該組織定位的最差選項,以僵化公務體系承擔龐大基金運作風險來意圖謀取高獲利,終將徒勞無功。

二、職業安全衛生體制凌亂,未能整合成立「職業安全健康署」
     勞工陣線在1999年出版的「台灣勞工的主張」就曾主張要單獨成立「職業安全衛生署」。但在新規劃的勞動部當中,有關既有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行政組織架構,完全是不動如山,就地升官。職業安全衛生處與勞動檢查處就地升格為司,北中南勞動檢查所照舊,而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還被硬塞進「勞動」項目,被更改為「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職安的研究能量將更被稀釋。

     因此,為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的全面提升,防止過勞死與職業病的蔓延,統合職業安全衛生處、勞動檢查處與安研所之政策規劃能量,並直接統攝北中南各地勞動檢查所的「職業安全衛生署」成立,絕對勢在必行,將有關職業安全健康的「研究、規劃、預防、檢查、處分」一條鞭,台灣勞工的安全與健康才能受到更完整保障。

三、「勞動力發展署」員額嚴重不足,將繼續大量使用派遣工
     1999年職訓局接收自省政府的各地職訓與就服中心,使得職訓局首度有了龐大的直接服務民眾的就業安全體系,而就業保險於2002年的開辦,各就服中心更因承辦請領失業給付與失業認定,而從門可羅雀變成門庭若市,業務量大增數倍,但公務員的編制員額,卻一直無法獲得擴充,導致外包派遣、定期契約人員充斥,嚴重影響服務品質,也成為外界批評政府帶頭使用勞動派遣的根源藉口。目前行政院未回應此就業服務需求,增加員額相當有限,可見馬政府對於基層勞工失業問題的漠視與輕忽,實令全國勞工痛心與失望。

     「勞動力發展署」過度強調以企業需求的人力資源角度,將偏離就業安全保障的精神,避免投入過多資源於在職者之職訓,窄化對失業者的照顧與需求,則應改名為「就業安全署」,保障失業勞工之就業穩定與失業期間之有效協助,乃是社會大眾的期待。

四、未重整中央與地方勞動行政分工架構,亂象叢生。
  目前因應直轄市升格,有關勞動檢查、就業服務等業務是否下放,引發中央與地方的爭議,而過去經濟部所屬加工出口區、工業區以及國科會所屬科學園區當中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之勞動檢查也形成特區化。而勞資爭議處理交由縣市政府處理的架構,也常導致資源弱勢的非直轄市縣市,其勞資爭議力理的能力與能量,嚴重不足,常被勞工所詬病。

  上述中央與地方,甚至中央部會之間,有關勞工行政業務上的重新審視與分工,並沒有藉著這次勞動部升格,而一併檢討,是一大缺憾,而錯過這次改革契機,未來恐沒有機會對於該架構進行徹底的革新。

五、外勞業務應單獨成立「外國人工作管理局」。
  目前產業社福外勞以及專業人士總計超過四十萬人,而負擔如此龐大業務量的職訓局外勞作業組,過去業務量龐大號稱「天下第一大組」擁有超過三百位人員,也才在這幾年才分割為外國人聘僱管理組與聘僱許可組兩組,其中有超過八成是外包派遣臨時人力,嚴重的是這些人員都是直接負責審核許可等行使公權力之業務。未來這兩組,外勞管理組將改為跨國勞動力管理組,主管所有白領與藍領外勞政策、法規等工作,外勞許可組則改為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管審核案件等事務工作,等於原地踏步。

  成立「外國人工作管理局」,以提高政府對外國人來台工作的政策規劃能力,以更全面完整的視野,整合各地方政府之外勞查察人力,從政策規劃、管理、核可與稽查等功能,整合於一體,讓外國人在台灣工作的管理更上軌道。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工總反對勞委會每年調漲基本工資 勞工陣線強烈譴責:低工資政策才是造成經濟停滯的元兇2011/04/19新聞稿

工總反對勞委會每年調漲基本工資
勞工陣線強烈譴責:低工資政策才是造成經濟停滯的元兇

  針對全國工業總會今天在網路媒體上表示,「每年調整基本工資實際上主要受益對象是外籍勞工,反將傷害台灣投資環境」。勞工陣線表示,工總這種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台灣勞動條件日繼惡化,根據主計處的資料,尚有近104萬的勞工薪資不到2萬元,因此,今年反貧困五一大遊行,勞陣具體要求基本工資必須調整至22,115,以解決台灣日益惡化的工作貧窮問題。

  台灣的外籍勞工長期淪為被剝削的廉價勞工,不只是國內勞工團體抗議,更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目前在台灣的外籍勞工約有38萬人,其中產業工作者略為20萬人,雖然政府一再宣稱外勞政策的「補充性原則」,即有缺工的事實方得引進外勞,但事實上,外籍勞工已淪為被嚴重剝削的廉價勞工,在各種不平等待遇之下,早已成為最弱勢的勞動者,外勞薪資若是再與基本工資脫勾不僅是一種「就業歧視」,將嚴重違反人權和就業服務法的平權精神,外勞被剝削的情形無疑是雪上加霜。而外籍勞工的勞動條件下修,更將牽動台灣整體勞動條件的惡化,衝擊就業市場。就此,勞陣對於台灣雇主團體毫無人權意識的要求,表達最嚴正的抗議,並希望雇主團體拿出良心,不要讓低工資及惡劣的勞動條件殘害勞工,也不利台灣經濟的發展。

  台灣勞工所面對的不僅有失業周數增長、勞工大量退出勞動市場、部分工時與臨時或派遣員工大增,實質平均薪資更一口氣衰退到12年前的水準等現象,台灣勞工不斷工作卻仍陷入貧窮的困境。多年來,台灣政府鼓勵企業投資,政府不斷替資方降低成本,諸如「產業創新條例」等租稅優惠,就算是在民間團體一片批評風浪之中,仍在工商團體力促之下強度關山,企業更再次以「企業負擔」為由動輒出走要脅政府,反觀勞工,卻僅獲得600元的基本工資調升,可見台灣的GDP成長之後所享有的果實,顯然不是全體國民所共享的。

  去年9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時,全國產業總工會曾根據兩公約及我國的最低生活費標準與勞工每人平均扶養人數,計算出基本工資至少需要22,115元,但是最終在官方主導之下,只微幅調整600元,因此,勞工陣線強烈要求,勞委會必須明確說明今年基本工資審議委會的開會時程,並將基本工資調至22,115,還給勞工一個公道。

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勞陣2011紀念T-Shirt

台灣的勞工面對是一個越來越差的勞動環境,低工資、長工時的工作,就算我們辛勤的工作還是逃不了貧窮的威脅,「操勞」、「貧窮」讓勞工被壓的喘不過氣,勞工陣線特別針對這個現象,設計出2011年紀念T-Shirt,讓大家能夠重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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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馬英九執政博覽會 總統「十大跳票政見票選」 就業、住宅議題民眾最心寒


總統「十大跳票政見票選」 就業、住宅議題民眾最心寒
「勇腳馬」變成「跳跳馬」─民間團體籌備「馬博會」監督
【馬英九執政博覽會籌備處新聞稿2010.04.01

  馬英九總統自2008520日就職至201141日,已經屆滿1045,此時正是檢視「馬上好團隊」施政結果的時機。繼去年「愚人節最佳官員及政策選拔」後,民間團體今年再舉行馬總統「十大跳票政見票選」,並於41日公佈出十大「跳最大政見」,並要求僅剩的385天任期內,馬總統及執政團體應儘速兌現競選白皮書及總統任期間對人民的各項承諾。
  民間團體總共提出23項馬總統跳票政見,讓社會民眾透過網路平台選出心目中「跳最大」的政見,每人最多可複選3項跳票政策。自322日至30日為止,共引吸10,072名民眾前來投票,投票總數達25273票。分析民眾投票結果,可見民眾認為「跳最大」的是「降低失業率至3%以下」之豪語,得票數高達2916票,佔總投票數11.54%,無疑讓當選前主打經濟牌的馬總統顏面無光;而包括按實價課徵房屋稅、房屋市場交易資訊透明化等抑制高房價手段遲遲未見進展,則使居住問題為列居第二。


本次「十大跳票政見票選」依序為:
第一名──馬英九說「降低失業率至3%以下」
第二名──馬英九說要「提出健全房屋市場方案」,設定1年內作業時程」
第三名──馬英九說要「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
第四名──馬英九說要「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
第五名──馬英九說要「籌備賦改會,以全盤觀點,推動稅制改革」
第六名──馬英九說要「批准兩公約,也宣示台灣將逐步廢除死刑」
第七名──馬英九說要「女性政務官比例達1/3,設置性別平等專責單位」
第八名──馬英九說要「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 權失職司法官,獎勵良好認真的司法官」
第九名──馬英九說要「試辦原住民族自治區」
第十名──馬英九說要「積極推動住宅法立法,使社會住宅政策法制化」


 
  從票選結果排序可以看出,民眾對馬總統選前政見的民生經濟相關政策跳票最感憤怒。在就業勞動部份,除了「降低失業率至3%以下」對民眾有如海市蜃樓,「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更是因為過勞死事件頻傳,以及企業責任制濫用,引發輿論批評,因此居於第三位。

  勞動狀況未見起色的狀況下,高房價帶來的居住問題更是多數民眾心中的憂慮,除了「提出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未見曙光名列第二,「積極推動住宅法立法,使社會住宅政策法制化」,在去年五都大選一度再起雷聲,但未見實際政策雨點落下,進入第十名,而做為平抑貧富差距的政見「籌備賦改會,以全盤觀點,推動稅制改革」居於第五,政府這樣還不能體會民眾的失望?

  我們更不會忘記五都升格改制過程混亂,更是併吞五都的原鄉自治權,與「試辦原住民族自治區」政見徹底背道而馳,傷害原住民權益甚鉅,列居跳票政見第九名。

  在社福、性別平權議題當中,我們看到馬總統選前說要「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結果是空包彈;馬總統選前說要「女性政務官比例達1/3,設置性別平等專責單位」,結果依舊不足如昔。兩項在民眾投票中分居第四、第七名。

  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法律背景的馬總統,既沒有達到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也無力推動國內法律制度之改善,而分別被民眾評為第六、第八名的跳票政見。說要「批准兩公約,也宣示台灣將逐步廢除死刑」,馬總統簽完公約形塑人權形象後竟又違約,任內結束9名死囚生命;而延宕20年的《法官法》還躺在立法院,全面評鑑法官在國民黨主導的一讀版本中,變成司法院內部自己「評核」法官,五年才做一次,結果不公開,根本沒有外部人民參與,更直接宣告「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司法官,獎勵良好認真的司法官」之政見,依然只聞樓梯響。

 
馬英九執政博覽會」揭幕

  為了反映民怨,以及表達持續監督總統施政的決心,民間團體在記者會中正式公佈馬博會LOGO、官方部落格以及臉書專頁網址。網站內容除了有針對總統政見與實際狀況之分析,馬博會也將要求總統僅剩的385天任期內,馬總統及執政團體儘速兌現競選白皮書及總統任期間對人民的各項承諾。

  籌備處指出,發動票選活動讓民眾表達對政見之評價,監督總統施政究竟是否落實,才能讓執政者警覺人民的不滿心聲,同時亦希望針對總統施政成果之「博覽會」活動,未來每四年都可舉行一次,勿讓執政者以為「天天都是愚人節」!

2011馬英九執政博覽會專屬BLOG: http://examine2011.pixnet.net/blog
              FB:馬博會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maexpo2011

發起單位: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女人連線、公平稅改聯盟、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阿美族守護聯盟、殘障聯盟、綠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等。

馬英九總統「十大跳票政見票選」投票結果一覽
(投票期限2011/3/22-3/30;每人至多複選3項;投票人數:10072人;投票總數:25273票)
編號
                  投票選項
得票數
得票
排名
競選政見
結果
NO.1
馬英九說要「試辦原住民族自治區」
不僅沒有自治區,五都升格改制反而併吞五都的原鄉自治權!
1206
9
NO.2
馬英九說要「積極推動住宅法立法,使社會住宅政策法制化」
自從住宅法草案退回行政院重審後,歷經3年多,「住宅法」沒再進過立法院,只在行政院、營建署來來回回,一再延宕!
1135
10
NO.3
馬英九說要「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
過勞死頻傳,責任制濫用,2007.12月平均工時為183.9小時,2010.12月飆高191.7小時,也無提案修法降低工時!
1976
3
NO.4
馬英九說要「節能減碳,實施能源稅」
上台後推動國光石化等高污染高耗能產業,中科三期環評被法院判決無效定讞仍堅持不停工,打壓再生能源產業,能源稅無限期延宕!
837
13
NO.5
馬英九說要「制定全面而有效的反歧視法」
馬總統、海基會、總統府參議與警員帶頭歧視原住民族,卻無法可罰!
1121
11
NO.6
馬英九說要「籌備賦改會,以全盤觀點,推動稅制改革」
召開賦改會的結果卻是為財團通過數千億的減稅政策,「稅改」淪為肥財團瘦百姓的假改革口號!
1922
5
NO.7
馬英九說要「發展適合身障朋友健康檢查套裝,每年一次完全免費」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辦!
556
17
NO.8
馬英九說「降低失業率至3%以下」
執政三年,失業率連創新高:20084.14%20095.85%20105.21%,承諾跳票也未道歉!
2916
1
NO.9
馬英九說「教育經費要逐年擴增,八年後升至每年超過7000億元」
執政3年已經舉債1.3兆,現在是要教育留子孫還是債留子孫?
305
22
NO.10
馬英九說「將不做政治性置入性行銷」
當選後卻買得更兇、更多,直到記者辭職抗議、學界反彈後才宣布停止,不過現在還是有偷偷做!
834
14
NO.11
馬英九說要「女性政務官比例達1/3,設置性別平等專責單位」
女性政務官席次不足1/3
1356
7
NO.12
馬英九說要「打擊對婦幼之重大暴力犯罪,刑期加重至1/2
修法慢如牛步、司法實務無作為,甚至發生恐龍法官輕判幼童性侵害案件!
936
12
NO.13
馬英九說要「透過多元、專業且有人民參與的定期評鑑制度,淘汰濫權失職司法官,獎勵良好認真的司法官」
法官法還在立院過不了,官方版本裡的評鑑叫做「評核」,根本沒有外部人民參與,完全不符馬政見!
1302
8
NO.14
馬英九說要「提出健全房屋市場方案」,設定1年內作業時程」
陸續跳票,各項方案包括按實價課徵房屋稅、房屋市場交易資訊透明化都是抑制高房價必要手段之一,卻遲遲不敢對既得利益者出重手!
2030
2
NO.15
馬英九說要「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
甚麼都沒有!
1972
4
NO.16
馬英九說要「建立無歧視與無障礙的社會,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在人性化與有尊嚴的環境中發展」
每輛復康巴士服務309位肢障者,2/3縣市沒有低地板公車,餐廳、旅社未納入無障礙規範,到處都是路障;民意代表、政府官員、媒體以身心障礙者當成辱罵別人的形容詞!
504
19
NO.17
馬英九說要「普設庇護商店與育成中心,讓身心障礙朋友有復健機會,並培養興趣與專長」
上任以來並沒有成立育成中心,立案庇護工廠80家,只提供1396名庇護性就業服務,且不具有職業重建功能!
203
23
NO.18
馬英九說「尊嚴勞動的概念要納入國民教育」
青年打工就業,常遭遇就業陷阱,但目前學校課程毫無勞工權益內容,政策毫無進展!
777
15
NO.19
馬英九說要「批准兩公約,也宣示台灣將逐步廢除死刑」
2010年重啟死刑執行,違反ICCPR
1429
6
NO.20
馬英九說要「保障言論自由,讓自由之家的台灣評比提昇」
當選後卻任意介入公廣集團人事及預算,讓台灣新聞自由評比不斷退步!
541
18
NO.21
馬英九說要「嚴禁政治勢力,干預獨立機關」
行政院強烈主導NCC主委的產生,讓NCC獨立性備受威脅!
410
21
NO.22
馬英九說要「進行台灣國土復育總體檢,落實中長程的國土規劃」
執政三年國土計畫法仍內容空洞主管層級過低無法推動,政府拒推國土復育法案與配套,更遑論國土復育總體檢!
572
16
NO.23
馬英九說要「強化檢調機關人權保障觀念」
法務部在偵查庭放螢幕,以被告可以同步看筆錄內容已符合兩公約對人權的保障,但法院早就這樣做,也拿出來宣傳!
433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