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經濟部違法A錢,就安基金委員會應拒審 台灣勞工陣線2010/12/8新聞稿

經濟部違法A錢,就安基金委員會應拒審
2010/12/8新聞稿

  針對經濟部推動「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計畫」,一次向勞委會的就業安定基金申請為期二年的共九億元經費,目前該案已經在十月四日的就安基金委員會提案討論過,在補充相關資料之後,將於明日(十二月十日)再度討論,預計在官方席次佔多數的就安基金委員會,將獲得通過。經濟部這種強渡關山的做法,根本就是「經濟部請客、勞委會買單」,變相A勞工的錢補貼僱主,違反產創條例的立法精神與就安基金的使用原則。台灣勞工陣線呼籲就安基金委員會秉持良知應拒絕審查該提案,以免排擠其他協助失業勞工的預算。

  今年416日立法院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由於圖利財團的色彩太濃,在社會壓力下,經濟部在該條例第11條規定:「為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改善人力結構,並創造國民就業機會,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也就是所謂的「企業增聘員工條款」,向社會宣稱產創條例也是有照顧勞工,沒有獨厚財團,於是朝野政黨才同意通過該條例。

  因此經濟部於今年8月提出「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對有創新計畫的中小企業新僱員工時,補助雇主每月1萬元,時限6個月;若所僱員工45歲以上,補助時限更可延長為1年。預計2011年的補助費為4.02億元,20124.98億元,二年總共9億元。但經濟部卻不自行編列這九億元預算,而逕自向就安基金申請,由於產創條例第11條明確規定,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而經濟部就是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就應該負責編列預算補助,豈有跟弱勢勞工搶食勞委會就安基金的道理,這種「劫貧濟富」的違法亂紀行為,與強盜到有何異。

  更何況,該條例在立法院審查時,經濟部一再對外宣稱一旦立法通過,將增加稅收淨效益為205.3億元,既然如此,為何經濟部還要違法侵佔協助弱勢勞工就業的救命錢,應該從因為產創條例通過後所增加的稅收,來協助中小企業新聘勞工,才是符合社會正義應有作為。

  從經濟部這次以不符合社會正義的方式,粗暴地公然違法A就安基金,可看出其老大心態,勞委會就安基金委員會如果一旦通過,等於讓大開方便之門,未來將讓財經部會予取予求,對弱勢勞工的失業救助措施,將更形減少。台灣勞工陣線呼籲,就安基金委員會必須秉持專業與理性,拒絕經濟部的該項提案,也希望經濟部能撤回提案,自行編列財源,以協助中小企業之發展。

5 則留言:

  1. 各位勞工陣線的朋友:如果勞工表現軟落代表無能可欺負的一群,政府官員個自顧及私曩,過去抗爭集結能力尚有極大之改善空間,我們不是容易被完弄的團體,如果坐視工奴現象是不會改變的。
    以今年未就業人口來說,客觀評論解釋為企業尚還在等待圖享國家補助免費的勞力,通常商人就是短是有利可圖立即逃走,執政當局也無法認同台灣這片土地。
    請個位好好冷靜思考一番,大都數立委議會中避開討論勞工政策問題,勞委會之政策只聽命於行政權哪像中央主管機關?權益屬自己,今年有誰站出來領導我們這些被失落的族群。
    你們有無警惕到貧窮警戒線,凡是有就學子女的家庭其資產都是成為負債狀況,找不到工作的中高齡人士佔比例最高,不管如何此種情形史無前例的蔓延燒了起來,別相信瞞天謊言。
    覺醒後別忘了與工聯結合在一起,改變政治生態並摧毀騙術,讓勞工團體占有執政空間。
    請孫秘書長重視,本人再度返入工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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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惹火民眾是一件很不可預測的危機,就理性而言早點抗爭就是早點將問題解決,對執政當局是一件好事,並非獨馬行空憑他們自己所好,膽大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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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是我說的,別人說的.....因為勞工不會反抗,大部分都是不識字又沒衛生,窮人大都是不識字的,所以阿你把它當垃圾就好了,就算出來抗爭我有軍隊阿,不夠可以請中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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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那我們依法被獎勵條款,新僱員工45歲以上,補助時限更可延長為1年不就泡湯了,所以回家挖糞坑吃米蟲過日子,那阿告他不擔心選舉?我就回答他說:以阿告的思維是這樣的;失業民眾的問題到時候就推給民進黨,說是民進黨嚇跑外商及台商,那些都是他們害的,所以阿!你們這些笨蛋,讓民眾苦點才會有選勝的機會,用膝蓋想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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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然而這些錢被政治黑手,爆料人士言道贊同的說法,先圖利財團後才會有政治捐獻,每場選舉都要買票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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